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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我的绝色老公》 作者:草木多多(全168章更新完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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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这样的,我要甩手,彻底甩手,不管了,某男真的应该彻底改名叫“超级大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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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8-12-13
[正文:第十五章 酒楼(下)]


  “在下乐陶——”男子上楼来,看着我笑,躬身一揖。我脸上还保持着刚才的嘲讽,他出现的突然,又出现的高调,让我的表情一时难以转弯,我想对他笑,从他说的话和那一脸不像作假的表情,使他看起来不似那一伙的,可我笑得僵硬,扯了扯嘴角。

  “姑娘刚才的一番话很是精譬。”他的牙收回去不少,可眼里的笑意很浓,一团和气。

  “嗯,那个——过奖了。”我有些不自在,刚才的话定是惹了一大票人,而且哪里精譬?明明说了一大堆的,并且已经心下汗颜了,就像近代的文人鲁迅一类的,我却是景仰的,至少这类文人在以文字救国,原谅我吧,为了杀他们的锐气,恼怒时打翻了一船人。

  这厢尴尬,那厢又接着说话了。

  “这三楼有雅间,姑娘与这位公子完全可以进入雅间,既不与这些人冲突,也能领略高楼远眺的风景。”他伸手一摊,像在做请的姿势。

  嗯?

  我已看到那几扇雕花拱门,门上有帘,长垂及地,自成一方空间,再看那些人,仍是一脸青白与恼红相间。

  又有人插进话来,“就是就是,这位客官说得极是,大家都是客,何必伤了和气,三楼四个雅间,大家互不打扰,呵呵,互不打扰……”

  说这话的,放心,绝不是那些人中的一个,而是又从楼下上来的一位,三绺长须,五十开外。

  “老掌柜,将饭菜送了雅间来,在下愿请这位姑娘和这位公子一餐,希望他们消消气,大家就此化解,不要在此僵着了。”宝蓝长衣的男子倒是一位说家,十分地会解围,不过他的主意不错。

  店家的打圆场和这个陌生男子的提议无疑是个好点子。

  再看那些人,此时已是面面相觑,一个是比他们还要“风雅”的人出面压倒全场,一个是店老板的好意解围,还有一个是我的一番“大话”让他们多少有些羞惭,他们的表情丰富,足够开个酱铺。

  心下定了主意,我一把拉起梅无艳的衣袖,“噌噌噌”几个大步打起帘子挑了一间最顺眼的雅间,进去。

  弄到这种地步,再无退下二楼的道理!能与他们共处,已是给足了他们面子,也是为免麻烦作出的无言退让,聪明点,他们会见好就收。想来那些人智商应该还可以,不致于再来找不痛快。

  我想笑,心里猜测那帮人当下不好意思离开,怕折了威风,但十之八九会在我们入席后,一个个偷偷溜走,而且会是悄无声息,一个不剩。

  这么想着,我已在这雅间看到一道竹帘,心下欢喜,松开拉着梅无艳衣袖的手,奔过去,卷起帘,果然望到远远的湖面,烟波浩渺,近处是商铺林立,人影重重的繁华热闹,突然有点观看清明上河图的感觉,视野宽阔,角度居高临下。

  舒了口气,回过头想看看这时的梅无艳,我那番发飚会不会让他见识到我的野蛮嚣张?

  未曾想,一回头,看到一团刺眼的宝蓝。

  “咦?你怎么在这里?”我盯着这人,一脸疑问。

  对方哈哈一笑:“姑娘忘了,在下很愿意做一次东,请两位赏脸同席。”他站在门边,笑微微的,仍是一口白牙,身子略略一躬。

  我看梅无艳,他已落坐圆桌旁,从我这里看去,只看到他的侧身,有疤的左脸在另一面,这边脸上依旧是一片淡然,眼睑低垂,看不出在想什么,不过,他的睫毛竟然挺长。

  突然有些后悔,如果我刚才不逞强出面,他会怎么解决这件事情?真是好奇呀。

  瞧他一幅坐享其成的样子。

  有些不是滋味地摸摸鼻子,还是先处理眼前的局面吧。心思电转,我话已出口:“哦,那个——不好意思,我们还是喜欢自己人在一起用点餐,虽说大家相逢是缘,但出门又陌路,如果有缘再见的话——”

  想了想,不敢打保票,必竟还在一个镇上,就改口为“——真遇见时再说吧。”

  他就像一团耀眼的火焰,像一颗闪闪发亮的大宝石,他的出现会让长得不怎么样的人很有压力。

  刚刚才有一群人用轻蔑的眼神打击过梅无艳,我可不认为有这么一个超级亮闪闪的漂亮人在场会是什么好主意,必竟梅无艳是我的金主,是我的保镖,是我的车夫,是我的导游啊,他照顾我,我也得考虑考虑他的情绪吧?

  但不知这么一来会不会又得罪了一个人?

  谁知这位笑嘻嘻的表情一点也没变,听了我的话,只是又躬了躬身,一副现代绅士的样子,留下一句话:“原来如此,姑娘说的有理,那乐陶不打扰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到隔壁找我。”说罢,他欠身离去。

  这么好说话?我惊讶,反倒开始想自己是不是有些过分了,而且这人有意思,刚才还是“在下”,现在就变成“乐陶”了,是想让人记住他的名字吗?

  耸耸肩,不去想他,走到梅无艳身边,挂上笑脸问:“梅大哥,那店老板怎么不也跟着一起进来,不会是不想让咱们吃东西吧?”

  他扭过头来,冲我一笑,我张大了嘴,僵住了下巴,

  他的这一笑,直达眼底,是我见过他的表情中最像笑容的笑,仿佛这个人突然之间有了活生生的感觉,以前一直像活在世外,今朝怎么变性了?难不成就因为我叫了他一声“大哥”?

  想到此,我立刻凑过去头颅,带些试探地问:“你不反对我叫你大哥吧?”

  他要介意就很没面子了,想想自己也真够现实,当初为了容身之地,认了干爹一家,现在为了得到照应,又来认大哥,这样下去,自己在这里,会不会有一大票干亲戚?

  “红尘——”

  嗯?是在叫我吗?

  “红尘——”

  我的心突然不受控制地“咚咚”地跳起来,他的声音轻轻的,就像在梦中的低喃。该死,他的声音原本就很好听了,清雅干净,现在又多了一些磁性,干麻无端端地要这样?

  我用手按住心口,垂下眼睛,不能让对方看出我的慌张,我这是怎么了?这感觉真难受,就像得了心脏病。

  镇静,镇静!

  “干嘛?”我再抬起头来时,已能控制自己的表情。

  他盯着我,眼里是一片深邃的海洋,我心神一凛,警告自己不能掉进去,连忙振了振神,拿出我当年在校园被男同学无所不用的花招手段来讨好时的抵御力,一本正经地看着他,彻底忽略这无来由的反常。

  “红尘,原来这世上,相貌太好与相貌太丑的人,都会被人疏远,远的没人会看及这个人的内心——”

  他轻轻地说着,声音很低,我感觉他这句话更像在对他自己说,因为他的眼神已经悠远,他的思绪像是已经放到了很远的地方,只是,为什么他的波动都只会在他的眼中体现,而他的表情却总是什么也看不出来?

  别人有注意过他的眼神吗?

  我疑惑了,但他的话让我也跟着去想像。

  “怎么会?如果真有一个人太丑了,丑得不是一般人类能接受,那我想,人们都避开倒是常情……”

  确实有很丑的,这我相信,尤其在联网的电脑上什么奇闻看不到?有那新生儿一出世,便像个怪物,是胎时的畸型,却不是孩子本身的错,如果再大脑正常又思维健康的话,更是种悲哀。

  “但有人长得很美,或者说很好看,我想不应该有人也会去疏远吧?人们往往更加追逐,甚至迷恋……”

  就像现在好多的影视歌星都是靠一张脸来出名的,粉丝也多的不可计数,而且随着影视圈的发展,已不只是漂亮人的天下了,中性的、娘娘腔的、奶油味的——长得只要很有些特点,符合当下年青人的审美观点的,统通都能红他个一时。

  不过,我盯着梅无艳,补加一句:“你不是在说你吧?拜托,你这长相,根本归不到极丑的行列!那极丑怎么说也要是能丑到让人一见就害怕,一见就恶心,一见就反胃,长着火红的眼,或者是绿幽幽的瞳孔,夜半三更还能发出可怕的光,并且有一副獠牙,甚至乌青的不正常的脸色,就是那种让人一看就会做恶梦,醒来时就想跑的那种,如果是那种倒是会让人躲之不及……”我的脑中已勾勒出吸血的僵尸是个什么长相。

  在我的眼里,就算是《巴黎圣母院》中的钟楼怪人也谈不上极至丑陋,如果是遇上灾难,比如是被大火、大爆炸或琉酸泼面倒真有可能会很丑,必竟面皮也没了,但在那里面会付上同情。

  不过,我怎么听到一声“噗哧”地笑声?

  我盯着梅无艳,不是他在笑,不过也差不多,他的眼中蕴含笑意,难道我说的话像笑话?

  我站了起来,环目四顾,终于让我发现问题所在,于是搬起凳子放在墙边,爬上去踮起脚尖,努力伸长了脖子,果不其然地看到了一个人(以我的身高看不到对方的全身,但已经够了)。

  此人非彼人,坐在我这方向的正对面,自斟自饮,见我露出了脑袋张望,冲我举起杯子做了个请的动作,满脸刺眼的笑。

  “原来隔下有偷听人说话的嗜好,少见少见!”我的口气不善,并且威胁,“如果再让我发现你在偷听,不要怪我给你一顿老拳。”扬起拳头使劲一挥,见他愣了愣,便从凳上下来,不想再理那号人。

  “我要向这店家抱怨,好端端的雅间,怎么是半空隔开来的?墙壁就和屏风一样,隔音设备这么差,还有谁敢来?”

  说话当中,香气扑鼻,有人掀帘进来,鱼贯着三个伙计,放下食盘上一道道菜肴。

  从闻到那阵香味时,我就已开始目不转睛地盯着门口,直到一盘盘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摆在面前,便早已忘了刚才的抱怨,馋虫开始在肚里闹腾,天啊,有多久没吃上这等美食了?一看就知,绝对的珍馐,猛咽口水,还是有钱好啊,还是在大地方好啊,还是在这三楼的待遇好啊——

  **************

  (亲爱的各位朋友,周一到周六是多多的上班时间,加上多多没有熬夜的习惯,到了晚上又大方地把电脑让给另一个人,其实是武力不够被对方恶霸过去的,所以只能利用白天的时间来更新,还得分出一些来奉献给家务!请原谅我吧,如果哪天没有更新,不是被单位派出去猛跑一天,回来后累得爬不起来,就是在与一大堆衣物勤奋作战哪!从这速度已可以看出多多是非常用心地在努力了,请你们理解并能继续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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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四章 酒楼(上)]


  远远地看到“流水镇”三个字,像界碑一样杵在前面的大石上,雄劲地笔力,突显了这几个字,远远可观。

  前面就是流水镇了吗?

  有趣,看到“流水镇”三个字就让我想起“流水帐”,如果哪位发音不标准,说出这三个字来难保不会让旁人听错了意,呵呵。

  一进镇口,我已能肯定这个镇子很大,建筑物高耸挺立,商铺鳞次栉比,街上人头攒动,大多人都是红光满面(几乎找不到面有菜色的),看来这里的生活水平不错,虽然再光鲜的背后都有黑暗不可示人的一面,但这里的繁华至少让人精神一振。

  “咦?这镇上贩卖牲口吗?如此多的骡马。”我自言自语的爬在窗口,见除了人和商货,这街上触目可及处,是一匹匹牲口被人鱼贯地牵着,都是些可驮物的高壮骡马,少有驴子之类,一个人往往牵了一大溜。

  但那些牲口的背上都是空着的,方向一致地朝我们进来时的镇口而去,要出镇吗?

  梅无艳驾着车,自然无法回应帘内的我,我的好奇也只一闪而过,因为事不关己。

  但是正午时分,街上还这般多人,可见这镇的繁华了,光看那琳琅满目的商品,就远比那个怀珠镇还要物流发达。

  而据梅无艳说,过了这个镇,下一站就是一个城,并已入南方核心,将会比这里更加繁华。

  我有些跃跃欲试,很想跳下车去,购物是女人的天性,我已离繁华许久了。

  车突然停下,梅无艳停车从来不会没有原因。

  看窗外,是座高台酒楼,帘被掀起,传来他的声音:“吃点东西,然后投栈。”

  我是很饿了,一边往外爬,一边意外地问:“这么早就要投店?”

  “此镇水陆两通,汇萃精华,三面环水,一面倚山,除了商贾无数,更有几处景致很是不错。”他已收起长鞭,手中缰绳也已被眼急手快的迎门伙计接了过去。

  “原来你是打算在这儿多住两日好观光赏景呀!”我跳下车,很高兴这个导游的尽职尽责,解说词也很有提高(话语越来越多喽),虽然一路上已催促过他几次,让他早点留了心去打听帮我要找的人,但一路游山玩水,竟是多年来想做却一直没有做到的事情。

  总是很忙,不是忙学业,就是忙工作,原以为非得等哪天老得要掉牙了,才会真正放下心来,去享受走遍天下、尽游五湖四海的心情。

  只是这一糟,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就当是在国外旅游好了,饮食又合胃口,民风差异也不大,不会水土不服,又有一路软榻暖枕,还不用担心会晕车,真是难得的机会了。

  (当然得抛却跟现代相比的种种落后,只想好的不想坏的,何况有个如此好的车夫,做了如此多的事情,人是该知足的。)

  确实心境不同了,周遭的一切都跟着在变,换了一个角度,世界都变得无比美丽了。景仍是那个景,人仍是那个人,心却不是那个心了,乐观万岁!“客倌里面请!”车被迎门的牵去旁边,另一个伙计迎上来,但还来不及招呼我们,就被一旁客人粗声粗气地唤去,想是等不及饭菜着了急,那人魁梧粗壮,嗓门也大,像是个脾气火爆的主,伙计左右为难地看了看我们。

  我打量楼下,很热闹,没有空位,但多是些平头百性,衣衫朴素,饭菜看起来也点的简单。

  “伙计去吧,我们自己找座。”我笑嘻嘻地为那个年青的小伙子解围,必竟我们来得有些晚了,错过了最佳进店时间,想起在校园时,每每想去校门外的饭店用餐,都得趁早赶早必须早,要不就只能等了再等。

  呵呵,这家酒楼高朋满座,至少证明饭菜可口,价钱公道。

  要进饭店吃饭,先看这家店的客人满不满——去陌生地方下馆子的就餐技巧哪!

  于是,小伙计满脸感激地离去。

  我正左右张顾,梅无艳在前迳自往楼上登去,只抛下淡淡一句话,“三楼视野宽阔,能远眺湖面,你会喜欢。”

  嗯?我心里一跳,有些发怔,他上楼原是为了我?

  随后跟上他,瞟见二楼人也不少,但有些空位,食客也都是些锦衣华服看起来有些身份和钱财的。

  这三楼对食客的要求岂不是更高?心里冒出这个想法,知道有些地方,登得越高,得越花点价钱,饭菜自也越是精典。

  这个人呀,似乎从没在乎过钱,自己碰上这样一个人,倒也受不了寒酸的罪。

  他哪里来的这么多银子呢?正在我一贯的胡思乱想中,有人横在了面前,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我一看正是刚上了三楼,这三楼果然不一般,装修的很不俗气,墙上挂了楹联字画,花几上摆的也是些君子兰、菊之类品性高洁的花草(这里对这些花草未必也这么称呼)。

  而且还有一些摇头晃脑散站在各个角落的、戴着文士帽的、一看就像是书呆子之类地穿行其中,搞的这三楼不像个酒楼,更像个书馆,除了摆着几张同楼下一样的吃饭用的方桌外,还有一些类似书桌的家俱,上面有纸墨笔砚,还有成品书画,我随便瞟一眼就能看到了。

  “两位留步。”拦着我们的人开口了,我这才开始注意这个人,不高不低,不胖不瘦,也戴文士帽,正拧着眉头打量我们,只是那眼神中带了些厌恶,甚至还有一些恶心。

  恶心?

  “这楼上是文雅之地,两位想是走错了吧——”这个人说话有些拿腔捏调的,一双眼吊得很高,下巴也扬起,明明身高差了梅无艳一截,却仿佛他是高高在上的,并且眼睛里尽现了眼白。

  我有些慢半拍地研究着这个人的表情和语气,那眼里的嫌恶为哪般?我紧紧盯着他的眼神,虽然我在梅无艳的身侧,但他的眼似乎只是针对梅无艳,为什么?

  我突然想起这些天来,也看过类似的眼神,那是我和梅无艳并肩走在街上时,擦户而过的那些路人中常有的,多是些女人,当他(她)们猛然看到梅无艳脸上那条醒目婉延的疤时,常常看一眼,便眼带恐惧的闪开目光,连肢体也似乎在有意识地避让。

  梅无艳有那么丑吗?那条疤是长了一些,粗了些,大了些,占了几乎整半个左脸,但这些人看不到他身上一流的气质、飘逸的神采和清雅的身形?

  现在,这个人的目光比那些路人更甚,那些人也还能让我理解和忽视,但这个人,口吻里有严重的不屑,他以为他是哪位?

  于是我冷冷笑,以同样的高姿态扬着脖子砸过去一句话。

  “这是公共场所,是酒楼,不是谁家的私所,你来得,我们来不得?”

  “你——”他一时语噎。

  “张兄,怎么了?”又走过一个人,对这个被我呛了一鼻子灰正嘴角抽搐脸发青的仁兄询问着。

  “李兄来得正好,不知是不是店家疏忽,放了这两人上来,我这厢拦住了他们,没想这丫头牙尖嘴利,反倒斥驳于我。”这家伙忙向伙伴求助,依我看,那就是求助。

  来人看了我们一眼,当扫过梅无艳的脸时,同样的皱了皱眉头,闪过异色,一脸的不以为然,又把目光转放在我脸上:“姑娘,这怡然居的三楼向来是文人墨客所来之地,大家会文识友,从中交流,是风雅的场所,张兄阻拦二位也是见二位无人引领,恐是楼下伙计无暇顾及让二位误打误撞了上来,希望二位能见让——”

  “见让?”我把他的最后两个字放在心里咀嚼。

  就是见了你们还得让?而不是见谅?显然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态度有轻慢了我们,是一种侮辱,不需要我们能体谅他们,而是要我们立刻消失,因为我们不是他们眼中的风雅之人。我看了看梅无艳的脸,他的眼神依旧的淡然,但我敏感地察觉到那里面已添了冷漠,不仅仅是超然于外的清寒,似乎还有一些些冷嘲?

  但无疑的,一个人的外在被别人一面打倒的嫌恶时,是会伤及人的自尊心的。

  虽然我已有多时不曾丑化自己,与梅无艳在一起似乎很安全,我不再花心思妆点脸面,也不再看到那些因为我丑而扭过头去的人,但那时的我还没有被人当面用言语来轻蔑过,而且自己是故意扮丑,根本伤不到我的要害。

  此时,我因为梅无艳眼中的那丝漠然而动怒了,一个人只有在心也放冷的时候才会使眼底冷漠。

  挺身站在了他前面,虽然我挡不住他的全身,但我要让别人明白,一个人的长相是不能被人拿来随便践踏的。

  我盯着面前的两个人,声音很平静地问:“这三楼你们包下了?”

  “这——”二人互相看了看,但只那一迟疑,就代表他们根本是自做主张。

  “店家有明文规定,不许客人自行上得楼来?”我步步紧逼。

  “那个——”二人又互相看了看,但后来的那个家伙很快就搭上了话:“此楼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这三楼非得什么人才能来,但我们这些文人通常会隔几日便上得楼来聚会一次,已成了不成文的惯例,每到这时,也往往不会有旁人上得楼来打扰,更不会参与其中。”

  他话音刚落,他身边那一位便急忙加了一句:“就算有人煞风景地上了来,也会很快下去,不需我们多言。”他话中的嘲讽,好像我们是那些煞风景不识趣的。

  我哈哈大笑出声,引来整个三楼一帮儒酸的集体目光,然后指着满室的物件,从人到物,一样不落的用指尖点过,冷笑的说:“有趣有趣,一帮啃读圣贤书、自命风雅的读书人,说什么以文会友,读了满腹读书,却只读来个以貌取人!谈什么风雅,风雅敌不过你们内心的丑恶,外表空自倜傥俊秀,骨子里却是侍才傲物,自命风流的龌鹾——”

  “你——”说到一半,已有其中几位急了眼,想上来争辩,只是文人的无奈呀,空有一肚子文章,却在实战上派不用场,被我点过去的手指打住。

  “我什么?我一小小女子登不得大雅之堂?还是女人没有说话的权力?说你们是枉读诗书冤枉了你们?圣贤在书中教了你们以貌断人,还是教了你们轻蔑他人?萍水相逢,互不了解,就把旁人打入不风雅的行列?什么是风雅?我二人中你们识得哪个,只为他相貌丑陋,我是一介女流,竟成了你们嫌恶的理由?若只是我们打扰你们的聚会,你等人来好言好语解释清楚,还怕我们会赖在此地扰你们的风趣?哼,哼哼——”

  我不断地冷笑,单单指住那位第一个拦路的,他已经目瞪口呆,“你,尤其是你,说什么别人就算煞风景的上来,也会很快下去,却不考虑有些人是不想沾上了你们的穷酸气?旁人见一群文人摇头晃脑,世事一概不懂,只知之呼者也,吓跑了、躲走了而已,你以为是什么原因让那些人不来打扰你们?纵有万贯家财,脑子里穷了,也是个穷光蛋,这读书人,纵读万卷书籍,吟诗作画样样都行,脑子里却失了作人的根本,连亲切和善都失了,更是个枉读圣贤书的草包而已!”

  我一气呵成,痛快淋漓地骂着,我也是读过书,取过正规大学文平的人,但所读的是更为实际更为广范的东西,死读书,读死书有什么好?

  想起学校里有不少高材生,在校时一路风光,出了校门却是个高智商、低能力,用人单位避之不及,连糊口都难,还谈什么报负作为?

  真是可笑,这里的书呆子,更是可笑,看他们现在几十个人,个个涨红了脸颊,却都说不出话来。

  还是那句话,古来文人多悲哀,《资治通鉴》里不也专门评价过文人?有理想有抱负,却没有能力,就举那“戊戌六君子”的变法维新,个个慷慨激昂,但皇上那边一遭慈禧的牵制,真正需要他们来解围时,一群文人便一个也没了办法,倒后来,跑的跑,散的散,最多的,也只能慷慨赴死证明自己的骨气,骨气自然需要,但治理整个国家要的可不只是骨气,而是手段和办法。

  就像眼前这些人,被我一顿臭骂,却个个不知该怎么反应,不是死读书的悲哀是什么?如果是其他人在这邈视,我还能归为是没有素质没有文化,但这是一批自诩风流、自诩诗书满腹的文化人呀。

  满场寂静,我胸间的义愤还在激荡。

  突然,“啪啪啪……”一阵鼓掌声响起,伴随着一道声音从楼下传来,接着是上了三楼的脚步声。

  “好,好,好,妙,妙,妙,姑娘说的极为在理,一番话道尽了其中真意——”说话的人登上楼来,所有的目光向他望去。

  眼前一亮。

  仿佛一道阳光射了进来。

  竟是个无比出众的男人,我怔了一怔,同时听到那些文人骚客中传出了惊讶的吸气声。

  来人的长相竟是少有的好看,体形也是少有的匀称颀长,笑脸更是少有的开朗,而阳光就自他脸上的笑容而来,一口白牙分外夺目。

  他的出现,无疑将整个楼上经过刻意梳妆、自诩翩翩少年的所谓文人骚客全数比了下去。

  因为这个人不只相貌出众,竟是儒雅风流,即使身穿一袭宝蓝色长衣,颜色鲜明的格外惹人,却更显他温和亲善的一脸笑容,毫不显得俗气。

  我冷笑地反观三楼上的这帮人,其中最大的也不过四十出头,一律白面无须,衣装配饰一看就是下了功夫的,大多不名贵,却是花心思搭配的样子,很有些讲究,分明是爱美和自以为潇洒。

  但此时的他们显然受到了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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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三章 青刀的罪]


  敞开心来,认真领略,才知自己在那些日子是浪费了好时光(都用来感叹自己的遭遇不幸,发呆、失神、猛睡呀)。

  心不同了,景也不同,人还是那个人,只是心情变了。初秋的天,云淡风清;初秋的雨,绵锦细细:初秋的景,色彩纷呈;初秋的瓜果,入口爽甜……

  有车代步,只要不是雷雨中,天晴天阴,都有它的美,它的境,一路不急不徐,一路悠游自在。

  很久没有过如此的放松,放松地不去考虑学业,不去考虑工作,不去考虑该怎样做出好方案,为公司赢得大单子的同时,更为自己赢得可倚重的地位。

  说来好笑,在我和这位梅先生认识了将近一个半月后,在我早已知道他姓甚名谁后,他才在一日夜里错过了宿头时,想起问我叫什么名字。

  太好笑了,是他浑不在意?还是他一向淡漠?又或是他认为我一直在避讳?

  哈哈,我当时也确实笑出声来,不过笑得很尴尬,好像是我有点不好意思了,在揣了他一大笔银票后,在他救了我一次后(解毒那次不算,那是他应该的),在他一路上为我作保镖还一路照顾我的饮食起居兼免费导游和车夫后,他才想到问我的名字,好像我从来没有想起要主动告诉他似的,

  我,不好意思,是真的忘了作自我介绍。

  我在父母身边,在哥哥和朋友身边,在21世纪的学历证书上,我的名字叫作“洛莘莘”。

  我可以领会父母的好意,希望我是莘莘学子中认真求学的一名,不过这个名字让我经常羞于出口,还经常被一些白字先生叫作“星星”,拜托,那是“深深”的发音,不过出笑话的时候确实不少,很没面子的名字。

  不管是被叫作“洛星星”还是“洛深深”,感觉都不太美妙,老妈当初没想到我这名字有“落”得很“深”的嫌疑吗?

  我一向不敢从一些地下水道和一些井口走过,万一不幸应验可就糟糕了,但没想到,有朝一日我落到了水里,这下可不是“深”了,是太远太远了,远得让我回家无门。

  *********************************************************

  那夜,又是一轮满月,竟然是七月十五,不知道这里时不时兴过鬼节?

  我没有问他,宁愿相信有这个人在身边,一切的神鬼莫近,于是,爬出车厢,睢他一人坐于不远处的小河岸边,在月色下,显得难以形容的清冷,更多的竟是孤寂。

  错过投宿,他打算就在那儿度过一夜吗?

  我下了车,来到河边,坐在他身旁,月色倒映水中,随波摇曳。

  “嗯,那个——”我试图打破沉寂,他的背影实在有些寂寥,“我得说实话,你可知为什么一开始我根本不考虑让你在路上做伴吗?”

  我没有看他,夜色如水,满天星辰,多得数也数不清,在城市的高楼大厦间看不到这么多亮得如钻的星,感觉难得,便贪婪地欣赏着。

  他不语,似乎在沉思。

  意料之中的反应,我继续:“你一出现,就是江湖,我不了解江湖,但知道一入江湖便会身不由已,会一连串地出现非你所愿的挑畔,非你所愿的情仇,非你所愿的恩怨,非你所愿的杀戮……”

  说到感慨处,我转向他,“江湖人是惹不得的,江湖人也是做不得的,我从来不想有沾惹上江湖的一天,包括与相关的人有任何接触,我不要那些血腥,更不要那些风波,只想平稳一生,不求大富,但求略可,所以我当时是干脆地拒绝了你的好意……”

  结果证实我的运气不佳时,即使想躲也躲不开,照样惹上的血腥事件,不是被杀,就是把对方杀掉,只不过杀人的不是我。

  心里烦燥,叹了口气,却发现他凝望我的眼神竟有些迷离。

  他在想什么?

  “我,不是江湖人,也不会作江湖人。”他的语气似乎有些波动,令我讶异。

  “但——”我疑惑,那青刀又是怎么回事,他的高深莫测的武功又是怎么回事?

  他的眼神更加迷离,仿佛这样的夜色是为他而来,天上的星星也仿佛因他眼中的那团雾气而有些朦胧了。

  “很小的时候,流离失所,在最落迫无助的时候受过韩家一家人的恩惠——”他的语气淡淡的,仿佛在述说别人的故事,但我的耳朵却竖直了,因为深深知道他是在打开他的回忆之门。

  “韩家有个小儿子,与我年岁相近,我曾在韩府度过整整一个冬天,是韩家人在冰雪地里发现我并喂以姜汤使我苏醒,那一年,我七岁——”

  原来还是救命恩人,不过,他当年只有七岁,却差一点在冰天雪地中丧命?

  “春暖花开时,我离去,离去前韩家幼子追出,送我一程又一程——”

  可以想见,两个年岁差不多的孩子,相处一个冬季,是很有可能结成感情深厚的朋友的。

  “在秋天,因缘际会遇到了师父,因为要避世修练,又因顺路,便转去韩家探望——”

  要说到重点了,我屏气凝神。

  “结果大火刚尽,一片废墟,韩家一夜间家毁人亡,死无全尸——”

  这么狠?杀人灭迹,尸骨成焦?

  说到此,他眼里的雾气更甚,我惊讶地发现他的眼中似有流光闪现,那是冰冷的武器才能泛出的寒光,如万年的冰棱在雾气中闪烁,让我这个旁观者也打了个寒噤。

  可以想见他当日揪住那个吴占山时,那老小子一定会更觉得寒意透骨,青刀应该是那老小子的绰号吧,就不知道他的死相如何?嗯,那么血腥的画面还是不要想像了。

  “后来呢?你是怎样知道杀人凶手是那个吴老头的?”见他顿住,我问,无论是出于讲故事的人需要听的人应和,还是出于好奇心,必竟人无活人了,证据也被一把大火烧尽,那个老吴头连人头都数得清清楚楚,并自信是鸡犬不留,应该不会大意地留下什么活口吧。

  他看了看我,突然出人意料地反问了我一句:“依你猜?”

  哦?他这么反常,会这么反问?我是该高兴他竟然学会了这套,还是该苦笑?必竟我不是当事人,他又说的那么笼统。

  摆摆手,显然他是看我听着他的故事情绪太紧张,想让我放轻松点,不是我聪明,而是他做的很明显,但我的情绪确实放松了不少。

  “你继续吧。”我傻笑地抓抓头,“我不够聪明,猜着也费神,还是由你来说吧。”

  他看我一眼,那一眼很深,“青刀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当夜韩府有个丫鬟在后院约了外人……”

  说到这里,他又顿住,似乎难以出口,我马上发挥想象力,一个丫鬟在晚上偷偷溜到后院,还是约了人,能干什么呢?

  说是偷偷的,很明显啊,这个人显然并没让其他人知道他的出现,最起码也是很少人知道,要不韩府一家大小死光光了,他却没被青刀留意到?

  何况那青刀也未必有那般手段能一口气把那么多活人干掉,一定使了什么手段,先摸清了人口,用了阴招。

  “莫非是私通外贼偷盗钱财?又或是老相好,款曲暗通?看你不好意思说,难道是后者?”我大剌剌地猜测,看多了故事片,这点想象还难不倒我。

  他没料到我把他不好说出口的话脸不红气不喘地说了出来,古怪地看我一眼,点头:“你所料不错,那男子当夜私会了情人,从情人口中得知了韩府近日招待着一个很有来头的人,是江湖上以一手快刀出名的青刀大侠——吴占山。”

  “哦?那吴老头还是个大侠?”

  他一声冷笑,笑中有嘲弄,我马上补上一句:“他要是大侠,也是一个披了人皮的狼,外面堂皇里面乌黑的估名钓誉的伪君子!”

  他被我弄得怔了一怔,“你形容的不错。”

  “那当然,”最重要的是说的合你心意,暗里嘀咕一句。

  现在想起那一夜梅无艳描述中的青刀还真是人人可诛之了。

  他的故事是他亲眼目睹亲手查办的,我从中也知道了那吴占山原本也受过些韩家男主人的恩惠,曾在早年接受过财务上的资助,不想事隔几年去韩府做客,美其名日是登门道谢,却在韩府误撞韩家少夫人(梅无艳的小朋友的娘),一时间竟看呆了眼,连掉了东西也不自觉,韩少夫人拾起还他,他竟在触碰到对方的手后不觉一把反握住,当场让韩少夫人恼红了脸,也被一旁的丫鬟看进了眼里,事发那晚当笑话讲给了情人听。

  但就这一个环节,便为整个事态的发展铺下了关键的一笔,又在大火过后的后院井中发现了躲在井底的那个“外人”,那男人一身狼狈地藏于井下,瑟瑟发抖……原来是会了情人后并未离去,藏在暗处想顺手拿些贵重的物品再走,伏至深夜,偷偷摸摸地潜出来,才让他撞上了惊悚骇人的一幕。

  梅无艳说的简单,我的想象力却有点不简单,他只形容那个苟存的男人吓破了胆,又简单描述了一下青刀杀人的阴狠,先是下迷药迷晕大多数人,再是把清醒的先一个个干掉,然后踢开主人的卧室将女主人弄醒,让对方清醒地被侮辱,再后杀人灭口,从上房到下房,一个不落地抹了脖子,而韩家少夫人的哭喊挣扎引来那个“外人”的偷觑,却被差一点发现也成了刀下之鬼,一把大火燃起的同时,他也遁到了井底,才算躲过一劫。

  但我听得咋舌,头皮发麻,竟有这般恶人呀,把人命当什么?还想不留一点蛛丝马迹?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你与青刀之间曾说及他二十年前未隐居时,不停地遭人追杀,那又是怎么回事?”有疑问啊,我当然要问他了,他当年顶多八岁,不会是他吧。

  他的答案让我意外。

  “我答应随家师避修,有个条件,必须让我为韩家人报仇。”

  “你只有八岁!”我叫。

  他看我一眼,“我找来所有能用的钱财,雇佣所有能雇到的杀手,我做不到,但钱可以做到。”

  我的眼瞪的溜圆,于是知道了面前这个男人,从小就智慧超群,不像别人一样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可是奉行现世现报的原则,虽然最后雇去的杀手大多反被青刀杀了,但也骚扰的青刀精神紧张,长期活在恐惧当中,最终不得不隐居避仇,到末了还是被长大的他找到,没有好下场呀。

  “你厉害,你师父不帮你吗?”收他为徒的定是高人,看现在的他就知道。

  轻轻叹气,他淡淡地说:“家师一向不问江湖事。”

  难怪。我安慰他:“这也好,你师父自己都没过问和参与江湖事,授你武艺也可能就只为了不使技艺失传,但也绝不会强迫你去涉及江湖,从这方面看是好事。”

  他当时很吃惊,明显得吃惊,吃惊地看着我说:“你,很聪明。”

  我因他吃惊而得意,然后听到他问:“你的名字。”

  那根本不像一个问句,没有问的语气,就像在说你吃饭吧。

  我当时正哈哈笑,被他这句弄得尴尬,然后想了想,才不好意思地说:“我姓洛,一直忘了告诉你,呵呵,叫我红尘吧,我生下来就是到了这万丈红尘,如今又脱不得红尘碌碌,叫我洛红尘吧。”

  我不是故意骗你的,只是在这里,不是我原来的世界,又不想在名字上继续弄笑话,我是过客,给我一次自作主张的机会吧。

  *****************************************************************

  (各位朋友,男B角很快就会出现了,真是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本书情节并不是很快。丑人总得先铺铺感情,垫垫底呀,要不拿什么跟人家争?要出场的这位可是要财有财、要貌有貌、要品有品、要性情有性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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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二章 再出新招]


  马蹄得得,徐徐前进,两旁是倒飞过的风景。

  我无精打采地倚坐在车窗旁,仿若生了一场重病,浑身无力,眼神也无法集中,头仍然闷闷地痛。

  这已经是两天后,从我醒来,我就发现自己是在一辆马车上,车中铺了厚厚的软毯,我躺在上面,就像腾云驾雾,轻飘飘的,感受不到颠簸。

  车外是梅无艳,他不发一语,扬着长鞭驾车而行。

  两天来,饿了,要么随他在某个镇子停下,迷迷糊糊进家酒楼随便吃点东西(吃进去的是什么,我不知道,吃什么都一个味道);要么就在车上,他会变魔法一样端出一碟碟小菜,还有碧莹莹的绿茶,是什么茶我当然不敢自以为是地去揣测了,这不是我所了解的那个世界,凭什么去揣测?

  困时,就倒头窝在马车上,呼呼大睡,睡得晕天雾地,不知今生是何生。

  狠狠地吃,食不知味;猛猛地睡,睡他个天踏地陷——

  发泄了整整两天,我,一语不发,那个人,也一语不发,除了在酒楼和夜晚在客栈投宿时,他对店家说过只言半语,其他时间,我们之间是无声的。

  ******************************************

  一阵香味飘了过来,钻进鼻间。

  这是什么味道?如此奇香?却香得不让人生腻,好闻得让我头脑一阵清醒。

  禁不住探头向窗外望去,看到一溜身穿花衫的女子排成一排站在路边,像一道醒目的风景,个个头上还戴了纱帽,像极了福建一带采茶的女人。

  又想起现代了。

  “买花呀,买醉兰花呀,买一朵,香满庭园;买两朵,香飘四里;买三朵,香过一季啦——”

  悦耳的叫卖声,纯朴的脸面,可亲的笑容,奇异的芳香……这一切让我的心绪一振,只觉得车轮“嘎吱”一声停了下来。

  几乎是立刻地,窗外伸进一只手,手上是一丛白色的花,一阵馥郁芬芳袭满鼻间,扑进胸腔,周身一阵舒畅,心神奇异地安宁。

  忍不住探过手,指尖轻轻抚摸那丛花,花瓣不太大,有点像桅子花,我见过南方的桅子花,但不能肯定这是不是那种花,同样的奇香,同样的远远就能闻到,同样的以花香为名被拿来叫卖。

  当马车再度“得得”地上了路,面前的小桌上摆了一个深口的碟子,里面注了清水,水上漂着那丛白色奇香的花。

  在我怔神间,梅无艳已掏出一锭银子,付给了那只手的主人,接着在一群女人惊讶地呼声中,转起车轮,抛下一堆花花女人,带着一路清香上了路。

  只是,再失神的我也看到了,梅无艳,这个男人,细心的从食盒中翻出碟子置于桌上,再找到袋中清水,注入,安排好了眼前的一切。

  刚才也分明听到那些女人说,花枝处见点水,会延续生命,让它绽放更久——

  *************************

  风拂进窗口,将一缕发丝带到我的嘴唇边,那些微的痒意让我突然笑了,因为我盯着那丛花已经很久,

  起身,挑起车帘,挂在一旁的钩上。

  梅无艳的后背一览无遗,依旧挺立、瘦削,却奇异的优雅,即使赶着车,扬着鞭,仍像一幅画。

  衣衫淡雅,脖颈的弧度完美,如果不看那张脸,会给人最美的暇想。

  我凑过去,在他身边搭出两条腿坐在车辕旁,让清风扑面,看两旁绿色无边的田野庄稼。

  梅无艳看了我一眼,依旧淡淡的话语飘来:“醉兰花功能镇定安神,花香宜人,沁心脾、清头脑,见你喜欢,便留一丛,摆于桌上,附些清水,可香盈月余。”

  难得他又一次说了这么多话,笑了笑。

  我这两天来唯一的笑让他有些讶异,他的眼多看了我两眼,但没有明显表露。

  “有点像我们那的桅子花,纵然离开树体,仍能散发芳香;纵然生命即逝,仍要努力绽放——”和这似古人又非古人的人类呆的久了,我说话也越来越文绉绉的了。

  张开双臂,高高举起,我的心豁然开朗,难道我还不如一丛花来得聪明?

  纵使找不到那个湖,我岂能就这样放弃?山不转水转,水不转路转,人是活的,还怕没有出路?能来得,就不能走得?

  我深深吸口气,顿觉这气息是如此的清新,放在都市,到哪里寻找这么大片的绿(已经夹杂了黄,必竟庄稼快成熟了),但这里的一切是原生态无公害的,我得趁此机会好好享受。

  一群大鸟从天上飞过,排着队伍,我笑出声来。

  回过头,看到梅无艳的眼,一双如碎星撒落,又奇异的萦绕着雾气的一双眼,那里面似有漩涡,我由心的赞叹。

  “梅无艳,你竟然如此美丽!”我笑眯眯的,一双手爬过去,想摸摸他的脸。

  他望着我的眼闪过异色,脸上一阵抽搐,只一偏头,就躲了过去。

  我扫兴地撇撇嘴,“真是小气,只是摸一下而已,至于那么敏感吗?”我调开头去,开始欣赏一路风景,没有看到他眼中一闪而过的失落。

  “梅无艳,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往南走吗?”我看着日头,下午时分,它却在我的右前方。

  他尚未回答,或者是还没有想好怎么回答,我已接口:“不要紧,去哪个方向现在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要去些风景优美适宜旅游观光的好地方。”我呵呵笑。

  既然我不是在我熟知的那个国家,说不定是横穿到另一个时空里,如今再往北去也不是办法,就由他吧,接下来我的问题才是重点。

  “梅无艳——”我拖着长调又转过身去,扯大笑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诚心,我相信自己这时都显得有点谄媚了,没办法,有求于人。

  他似乎被我吓了一跳,我很满意自己能让这个看起来处变不惊、淡然无波的人能有点情绪反应。

  我加大讨好力度,将身子又凑过去一些,用很真诚与恳求的眼神盯着他,字字铿锵地说:“梅无艳,你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帮我一个忙吧。”

  他盯着我,我避过他的眼,那双眼似有魔力,每每让我失神,这关头我不能走神,我确信他在等我接下来的话,放低眼神,盯着他牵着缰绳的手,修长匀称,如玉一般润泽,与他的整个气质相符,却与他的脸格格不入,真是奇怪。

  又走神了,我逼迫自己再把眼睛盯着其他地方,然后说:“梅无艳,我请你帮我找一些有异能的人。”

  吞了口口水,我补充:“比如说,能掐会算的,像哪座庙里能知过去未来的老和尚;又或者,会法术的法师;那种被人传得有些特异功能的人也可以,总之,是有些不平凡的人,江湖术士中特别会卜卦的也行。”

  我抬起头,“一定要是有些真本事,不是道听途说来的那种骗子,你可以帮我找吗?”他能听懂我在说什么吗?

  他的人面应该很广,从在怀珠镇能千里迢迢地折腾来一大堆有的没的,足以说明他的手段是带点神通的,应该也有效率。

  他依然盯着我,眼里像有流星滑过,然后他扭过头,扬起鞭,“啪”的一声抽下,马一声长嘶,猛然加快速度,车身一震,我的身子不稳,忍不住抓住了他的胳膊,双手紧紧抓着稳住身形,在这颠簸的一瞬间,我听到他的话从风里传来:“我答应你。”

  然后,我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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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一章 惊人的事实]


  “你做的吃的味道绝佳,你确信你没有做过御厨?”我的心情一好,就有了开玩笑的念头,

  不过这个男人的手艺真不含糊,任我吃过多少美食(什么餐馆的特色饭没吃过?就连那五星级的酒店也去过几遭。)但这简简单单的一碗面中,我已吃出这“厨子”的水平绝不是一般的,能将一碗面做得如此好吃又让人颊齿留香的人,不多,而且一碗面中已看出火候。

  我再一次把目光放在他身上,全新打量,他走在我身边,高出我一个头还多,我拉开些距离,好从头到脚看个够,嘴里啧啧称奇。

  我们一放下碗便出了那家店,一出店看方向,我才知自己是走错了路的,都怪那场突然的大暴雨,天地无色了,还能辩清方向?如果心脏差一点的,昨夜不用人动手,也早吓死过去了,可恶的老天爷。

  不过,现在身边有这么一个保镖,而且是个老江湖,对于路线也应该很熟悉,必竟追查那个老吴头近二十年,连那么偏远的地方都能找到,何论其它?

  他对我的调倪只是淡淡瞅一眼,同样淡淡地说:“早年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给自己做惯了吃的,不需奇怪。”

  “呵呵。”对他的话,我没有多问什么,笑了笑,就算自己常做给自己吃,但那种水平也不是瞎做能做的出来的。

  对他的经历我不想问,知道多了有什么好?我们只会是擦肩而过的点头之交,再往多算,充其量他能算是我的救命恩人,现在也能充任一期保镖,但只要我回去了,我们是永远也不可能再照面的,知道的多了便生怀念,毫无意义。

  当走上大路时,站在路口,有些踌躇。

  “想问你一个严肃的问题。”我看着他,奇怪他的一袭紫衣怎么什么时候都是那么一尘不染的样子?

  明明昨夜在他胸前痛哭流涕地抹了许多眼泪,今早却没发现任何印迹,还有自己吃过饭后,在他的指示下才发现床边已摆了一套干爽的女装,是那些在我包裹中的衣物。

  他竟心细如丝,是一早起来收拾的,还是他根本一夜未睡?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

  “问。”他简洁地回答,想起昨夜他安抚我时说的那些话,想必他一生也很少主动说那么长的句子。

  “倒底北方有没有一个太原?”我谨慎地看着他,这两天一路来的见闻与我印象中的古代,有很多的差距,虽然吻合的地方也不少,话语也能互通,但那个伞便是一个例子,还有其它难以解释的地方。

  “有,”他看着我,眼神里雾气萦然,似乎有什么在波动,我抬头望进他的眼里,一阵失神。

  “只是你说的山西,似乎没听说过——”

  他接下来的一句话让我迅速回了神,“什么?”

  我紧跟着追问:“你不知道山西?你确定?”

  太原隶属于山西,山西更出名,唐时武刚天的一位附马不也是原滋原味的山西人?又不是偏远的小乡,我肯定山西这个名字的历史更悠久,一定是哪个环节弄错了。

  “你所说的太原可是太极的太,草原的原?”我想起了什么,急急问他。

  “太极?”他有些疑惑,他的表情很少,换作别人,我想那脸上会是一片迷茫。

  我焦虑地看着他,“你连太极也没听过?”虽然太极拳是张三丰创造的,但太极一词是古来有之的。

  “那太远、太广、太大的太总知道吧?”心下一阵阵泛寒。

  他只是迟疑了一瞬间,但在我看来仿佛是等了一辈子,终于听到他说:“泰源镇是否极泰来的泰、源源不断的源,与姑娘所说的可有差异?”

  心“咚”地一声坠到谷底,我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愣愣地说:“泰源镇?不是太原府?泰源镇?倒底是哪里出错了?为什么你不知道有个太原府?”

  忽然又想到什么,我像弹簧一样蹦起来,踮起脚尖揪住他的脖领,咬着牙问:“你说,这倒底是什么国家?你对你们的国家倒底怎么称呼?”

  他没有躲闪,就像当初我同样揪着他问七色断心丹时一样,只是低下头来,眼里一片雾气,但眼波里有我的影子,我看到自已正一脸的慌然,表情都有些扭曲了——

  “智泱国,是智泱国!”

  他连续两遍的陈述是怕我听不懂吗?还是怕我不够受刺激?

  我一把推开他,趔趄地倒退几步,脑中一片浑乱,这倒底是怎么回事?我来到了哪里?我不是回到了历史中吗?为什么这里的一切都与历史不吻合却又有惊人的相似?他们的语言、文字,还有住所,与我所知的古代有那么多的雷同,甚至他刚才用句中也提到了“否极泰来”“源源不断”两个古老的成语,这倒底是怎么回事?

  我倒底来到了哪里啊?!——

  我想嘶喊,但喊不出口,双手抱着头,接连的超负荷的刺激、接连的受创,让我的头脑胀得发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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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章 恍如一梦]


  静,与黑暗伴随——

  莫非这就是死亡?没有太多的痛,只有指甲深深嵌进手心里的刺疼。

  莫非这女人的刀如此之快?快得我毫无痛苦,难怪行刑的犯人临死前,其家人都会贿赂侩子手能手下留情,来个一刀毙命,难道这个女恶魔会这么好心?

  我不敢睁开眼,怕看见自己的尸身已一刀两断,说不怕,怎么可能?谁会不怕死亡?

  “哎——”

  一声叹息传来,萦绕在耳边,很低,却听得分明,而且绝不是我自己口中传出的。

  一个问号在脑中升起,这声叹息,是如此的飘忽,但音质透着干静清雅,竟有些熟悉。

  心底泛起微微的莫名的激动,我使劲睁开眼,是使劲,可能是闭时太用力了,加上紧张,睁开时竟也费了很大的劲,眼皮上也有神经吗,也许是抽住了?

  总之,费力地打开眼,依旧是一片昏暗,狰狞的脸依旧在眼前,那把刀依旧在头顶,刀上的血依旧在一滴滴地滴下。

  掌心的痛让我意识到,我应该还没有死,只是这样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那个女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是什么阻止了她落下的刀?莫非她决定换个花样来折磨我,只为了看到我痛苦的求饶?

  但那声叹息从何而来?

  只是短短的一刹那,我的脑海里已窜过许多的想法,眼睁睁看着那个女人——她的表情僵凝,嘴张着,眼神中的残虐让人发寒。

  接着我看到她动了起来,心里一跳,头上的刀开始倾,我差点又要呼喊出来,却在喊出口前硬生生憋住。

  因为我发现她,是向着一侧慢慢地倒了下去,完全不是朝我砍下,接着,她倒下的身体后,出现一个人,一个颀长而笔直的身形,在一声“呯”然倒地的声音中,我看到她身后人的一双眼,和那淡淡的却熟悉地眼神。

  这眼神的主人缓缓走过来,看也没有看倒下的女人一眼,我也只望着他,迎上他的眼,彼此对视着,任他走过来,不知怎么一挥手,绑着四肢的坚韧的油索便断裂了。

  我任他平平地抱起我,任他不发一语的抱着我路过那个大案边,那张准备将我剁成肉馅的案后还站着那个男人。

  我有些惊觉得偏过头一望,看到了那个男人同样睁着眼睛,准确地来说,是瞪着眼睛,脸上的表情是不可置信,但表情僵硬,嘴角正有血丝慢慢溢出。

  这一刻,我的全身开始放松,眼泪开始涌了出来,一出来就不受控制地越涌越多,仿佛一条河在脸上汹涌,双肩颤抖,抖得很厉害。

  “哎——”

  又是一声叹息从头上传来,感觉到对方将我抱得更紧了一些,我的脸已贴到他的胸前,此时,忍不住把头埋在他的怀里,放声痛哭。

  不知道哭了有多久,只觉得被抱着,上了一级级的阶梯,转了两个弯,一路上有摇曳的火把在照着,直到听到“噔噔噔”的木梯的声音,我才知道我们已出了那个暗室,正在登上二楼的厢房。

  “不!”我下意识的叫出来,他为什么不赶快离开?为什么反倒要往楼上去?

  “别怕,没有别人了,”他的声音低低地在我耳边响起,“那对夫妻还有一个伙夫永远都不会再醒来,外面天黑夜凉,天明后我们再离开这里。”

  平稳而坚定的语气奇异地安抚了我的情绪,我不再挣扎,静静地让他抱着上了楼,进了一间屋子,再把我放在一张床上。

  感觉他要离开,连忙反射性地在黑暗中拽紧他的衣衫。

  “我去点盏灯。”他停下动作,轻轻地说,我犹豫的片刻,缓缓放开手。

  接着看到一点光亮在黑暗中燃起,如果是电灯,该有多好,会满室通亮的。

  他似乎明白我此时的感受,竟在屋里找到三只蜡烛,通通点亮,置在各处。

  我静静地看着他走到盆架前,将架上毛巾投湿,走回床边,在我脸上擦拭,动作很轻柔,轻柔得像在抚摸婴儿,在这种静谧的、柔缓的动作中,我的眼皮越来越重,疲累猛烈地袭来,我的神经告诉我,它们必须要好好休息一下了……

  朦胧中,感到脸上的轻拭停止了,他的体温正要离去,一阵紧张,让我猛然睁开眼,直直地盯着他,说:“不要离开。”

  他有些迟疑,我开始慌恐,“梅无艳,今晚不要离开——”

  我的手攥得很紧,手心出汗,他看着我的眼睛,点了点头,“我不会离开,你安心睡吧。”

  他的声音从没有如此美妙过,我开始放下心来,他是重信的人,说不离开就不会离开,但我依然没有放开抓着他衣襟的手,开始彻底地陷入梦乡……

  **********************************************************************

  阳光叫醒了我,猛然坐起身子,发现独自一人,皱眉想了想,昨夜的一切又涌了回来,开始搜寻,他呢?

  但触目可及处,不过方斗一室,他显然不在室内。

  这仍是恐怖一夜的所在,头皮开始发麻,正欲下床速速离开,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在看到进来的人后,才收起戒备的眼神,放倒满身的汗毛。

  “你去哪了?”昨夜的记忆让我失了一贯的理智,有些愠怒地质问他。

  他显然并不在意我的恼怒,只是放下手中的东西,淡淡地招呼:“吃吧。”

  我已经看见他手里的拖盘,听他这么一说,好奇地走过去,看到两大碗热气腾腾的面条。

  在匀细的面条上,竟还洒着一些青菜、葱花和红椒丝,还有两颗合包蛋躺在里面,增添了色泽的诱人。

  吞了口口水,我忍不住坐下,一手拿起筷来,但还是在开动以前问出心中的疑惑:“哪来的热饭,你不是说这家店没人了吗?”

  难不成昨夜那个始终在我眼中没倒下的男人还活着?并且在他的武力威逼下开始做饭?那个女人呢,倒下后怎样了,是受伤还是……

  “他们不会再醒来。”他一语点破我的种种臆想,我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昨夜只想着逃离,并没仔细考较他的话中之意,难道那两个凶神恶刹真在一眨眼间便一命呜呼了?好像还有一个伙夫?都在无声无息中结束了?旁边这个人竟然杀人弹指间,连个打斗都没有?

  我瞪着眼看着他,虽然那些人绝对该杀,但放在现代,这种事是不能自己处理的,得交给警察,在这个时代,人命有时多么不值一提呀,就连这屠人做肉包子的店也存在了不知多久,这在现代是多么不可思议。

  一想到这儿,有些没了味口,幸好这碗里没有一点肉的影子,不然非吐了不可。

  “只有这些材料最安全,怎么,不合口味?”他淡淡的问,语气却不像在问,只像在陈述一件事实一般,我看到他已经坐在我旁边吃了起来。

  “这些是你做的?”我听他的话音,这么猜测。

  但心中因自己的猜测而惊讶,远胜过知道那恶婆娘夫妻俩已确实死翘翘后的讶然,尤其看见他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回了我一句:“吃吧,做的不好,也凑和吃吧。”

  我的模样一定很好笑,因为我看见他透过冒着的白气看了我一眼,眼中笑意一闪而过。

  “哦!”我合起大张的嘴,真是有些受刺激,这在现代我会毫不以为意的,但放在这里,放在一个有大把大把钞票的男人身上,多么古怪,就算是穷光蛋一个,这时代也不会有男人会亲手下厨的,何况还有我这么一个女人躺在这里睡大觉。

  不过,想起昨夜到现在发生的一切,再看看周围的安静和清亮,恍如一梦醒来,对着窗外明晃晃的太阳,所有的黑暗都似没有发生过……(有亲爱的朋友,抱怨男主人公怎么还没出现,真是冤枉啊,他在第二章就出现了,只是其他的角逐者都要晚一些出现,难道非得一出来就是绝色倾城吗?那可难保女主角不是受色迷惑喽!呵呵,全文一直都会以"我"的口气写下去的,希望理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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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九章 黑店]


  “嘭嘭嘭”地敲响门,门几乎是立刻地应声开了,我看到一张女人的脸,她有些讶异,但很快把我让进去。

  进到屋,感觉温暖,吐了口气,发现屋子里还有一个人,一个枯瘦的高个子男人,他的眼神让我在第一时间发现了他,盯地让我很不舒服。

  “这大雨天的,姑娘一个人赶路吗?”关上门的女人绕到我面前,热心地递出一块干爽的毛巾。

  我不太清楚自己脸上的妆是否又被糊掉了,刚才自己也在很刻意地把伞挡在脸前,反正遮不了多少雨,不如就拿来挡迎面的风,另外重点保护我的脸。

  我用那块毛巾擦拭着头发,而衣服紧裹着身子,粘粘湿湿的,很不舒服,尤其那个男人的眼神,让我很不自在。不过他的眼神怎么像在看一条死鱼一般?莫非我的痣仍在,让他觉得很恶心吗?

  “姑娘?”女人见我没回应,端上一碗热茶。“来,喝下去热热身子,然后再洗个热水澡,换身干爽的衣服。”

  我接过碗,不得不再看她,这个女人,嗯,如果我不是现代人,平日见多识广,如果光看她的脸,没见她一身布裙,我也会错以为她是一个男人的。

  她的脸很宽,颧骨突出,精瘦,眼暴突,有些凶恶,身形也很高,高得结实精壮,长手长脚,很有力气的样子,但语气间豪爽热情,让我在这暴风骤雨的天气中感到一丝温暖。

  仰头灌下一大口,呛得咳了出来:“酒?!”

  她见我吃了一惊,哈哈大笑,“姑娘,这雨势又急又大,你全身湿透,如果不来点酒热热身子,万一着凉受了风寒,岂不是不值得?必竟天气秋凉了,小心才对呀!”

  我很不喜欢酒,也从不饮酒,尤其是烈酒,但好意难却,只能尴尬地笑笑,不过,随着那一大口烈酒的下肚,腹部也确实升起一股暖意,渐渐袭上全身。

  “谢谢。”不得不道谢。

  “走吧,先去洗个澡,换件衣服。”她笑嘻嘻地当先引路,我见那个男子已进了一道楼梯下的布帘后不见人影,便有些放松的随她上了楼,进了一间屋子,转过一道画屏,屋里赫然摆着个大木桶。

  “这是咱家平日住的屋子,咱也总在这儿洗洗身子,今日遇上这状况了,只能借给姑娘用用了,就怕姑娘你嫌弃呀。”

  “感谢还来不及,怎会嫌弃?”我有些不好意思。

  “那好,姑娘先等一会,咱让那当家的烧点水,去去就来。”她磕了门离去。

  我环目打量,很快地找到一面镜子,发现痣仍在,如果画在顺着头发流下的雨水经过的地方就会现形了,我趁这会补了补妆,见化妆盒避水性也很好,果然一分价钱一分货。

  在我的惊讶中,那妇人一手提一只桶进来,一热一冷两桶水被她像拎小鸡一样注到大木桶里,看起来毫不费力。

  她看着我笑:“咱家虽是妇道人家,但打小做惯了粗活,力气也是生来的大,姑娘先洗吧,床上是套我年前的衣服,大了宽了,也就凑和着穿吧,等你的衣服干了,再穿不迟。”然后她离去,屋里暂时是不会有人了。

  我将门闸上,再检查了屋中各处,确定没有什么暗洞之类的小孔,而窗子也合得严严,于是放心地躲到屏风后,用最快的速度洗去一身粘腻,换上那套大的像旗飘的衣服,重新妆点自己的脸面,正准备开门下楼,敲门声响起。

  打开,仍是那妇人,她进来后满意的将我从上到下看了一遍,才放下手里的拖盘,“饿了吧?来,先吃点东西,这雨看来一时半会停不了,吃饱了睡一觉,明早雨停了再赶路。”我侧耳听,门外仍是风狂雨急。

  “谢谢,大嫂开门做生意,临别一定付上银两。”我学着电视上学来的样子,双手抱拳以示谢意,我做不来侧身的屈膝礼,觉得折了女人的尊严,这个还能做得来,不致太污辱自己的女性地位。

  她第三度离去,来来去去只看过她与那男子两个人,难道这店里的客人都守在各自的屋里不出来?我有些疑惑,但一闪而过,外面阁楼间与楼梯道上黑漆漆的,我不也愿意呆在有灯火的屋里?

  慢慢的吃着那盘小菜,还有两个馒头中的一个,又将那碗小米粥渐渐吞下,混身觉得疲累,眼皮也渐渐阖拢,只觉得自己太瞌睡了,太想睡了,也难怪,自己整整赶了两天的路,只靠一双腿在走呀……是什么滴在自己脸上?湿答答的,莫非屋顶渥雨?迷迷糊糊间,我想伸手拭去脸上的水滴,却感觉手像被什么绑住了,挣了挣,只觉得越发的紧,疼痛也随之而来?

  这一痛,使我惊醒,因为我再犯困,也明显感受到自己的四肢正被大幅度地拉开,就像秦时的酷刑——“车裂”一般,而且手腕脚踝处应该已有了勒痕,难道我也被四匹马车拉了开来?

  念头闪过,我的眼已睁开,一道亮光,就在头上,明晃晃的,而我看到的这一幕让我恨不得不曾醒来。

  曾看过不少恐怖片,有《电锯杀人狂》,也有《人皮客栈》,还有《人肉叉烧包》之类典型的以屠人为主的片子,里面的场景无不是黑暗慑人、阴森恐怖,加上音象效果,往往从不在白天看,提着心脏看过后也不会再看第二遍,除了可怕,还有恶心。

  然而,这一刻,我身处的地方,让我的心脏几乎要停止跳动,一种深深的恐惧涌上心头。

  一把明晃晃的大刀,就在我的头顶上方,两尺远,那亮光就由刀面反射而来,并有液体顺着流下,一滴滴落上我的额头上,再滑下脸颊。

  拿刀的人,我几乎要认不出来,一团蓝光罩着对方的脸,像地狱里的恶鬼,露出森白的牙(如果不是看过《西游记》里悟空闹地府中生动形象的地狱情景,我也不会有如此直观的认识)。

  对方的脸阴邪扭曲,似乎熟悉又似陌生,一时让我认不出对方,但对方的一句话让我肯定了自己犹疑地猜测。

  “你醒了?哼哼哼哼哼哼……”

  这,分明就是那男性化的客栈妇人的声音,她的笑拖得很长,长得似乎只为了笑而笑,笑声里没有任何笑意,但这笑容成功的让我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是种寒意,透骨的阴寒。

  下意识地挣扎,只感觉四肢被勒得更紧,紧得勒进了皮肉里,疼得我咬牙切齿。

  “没用的,是浸了油的绳索,你只会越挣越紧,哼哼——”她阴阴地看着我,到现在我知道自己的处境,是入了黑店。

  “丫头,怎么不说话?”她显然有意外。

  冷笑回她。

  “老女人,你希望我有什么反应?”我冷冷盯着她。

  她摆好这架势,是决不会放我出去的,我已看到她身后不远处,站着那个男人,手上一对菜刀,身前有个大案,案上有顶部垂下的巨大的铁勾子(像极了《电锯杀人狂》中的片段,那里面的勾子是用来把活生生的人活生生地勾上去的),而我头上从刀上流下的液体,窜入鼻中的血腥味也告诉我,那是鲜血。

  还有,对方墙上,有一幅人的骷髅架子,骷髅头上的一双空洞的眼仿佛驻了幽灵,我只看了一眼,便再也不肯去看。

  心里发着抖,但撑着,不肯就这样让这古时的王八旦们看了笑话去。

  我清楚,这一切,入了我的眼,这两个人就绝不会再放我出去,我的出去只会让世人知道这里的一切!

  我不知道等待我的会是多么可怕的事实,会不会有酷刑?但我知道求饶根本是无用功。

  “咦,看不出这丫头还有些不简单!当家的,这是块傲骨呢。”女人头也不回地对着身后的男人说。

  那男人目光瞟向了我,依然是那种让人很不舒服的眼神,但在这一刻,我明白了,他那种眼神就是一种在看死人的眼神,从我一进客栈的门开始,他就已经把我当死人看了。

  心凉,自己一个人独行,还不到三天,就遇上这种险境,这时会有谁来救我?

  这里显然是个隐秘的暗室,墙壁很潮,或许是个地下室。会有谁能来救我?老天,你开得什么玩笑?我只是个普通人,不是经过训练的特种兵呀!

  谁来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如果我没有和梅无艳分开,同意让他送我,会不会这么快就惹上麻烦?至少不是这么不明不白地被人砍了吧,砍了用来做什么?会是做……

  我一个激灵,抬眼看这个不像女人的女人,不,根本就是一个女恶魔,“你杀我为何?”

  我要死个明白,难道真是千古的老套情节?又或者她发现了我身怀巨款?那笔钱对这个时代的普通人来说,是一生的向往啊。

  “嘿嘿,丫头,老娘还以为你一点反应也不会有呢。”她得意的笑。

  “老姑婆,你不在我昏迷时做掉我,偏要在这般地方,制造这种气氛等我醒来,说明你够变态,是想等着看我痛苦害怕的求饶哭叫?哼!”我的嗤笑惹怒了她。

  “有意思,你个丫头倒是聪明,可惜也是个后知后觉,乖乖喝了老娘的迷魂散也不自觉,现在倒耍起了嘴皮子,”她的脸扭曲地更加厉害,她身后的男人却从始至终没说过一句话。

  “哼哼,丫头,要怪就怪你命运不济,要不是你误打误撞进了咱这里,咱也不会拿你下刀的,咱这里有些日子没客人上门了,天色不好,你走差了路,怨不得别人,要是你漂亮些,或许老娘会把你卖到姐儿堆里做了姐儿,可惜,你只有一身细皮嫩肉,洗涮洗涮,还是可以用来下料做包子的,老娘这有几天没人肉材料了,你来得太巧了,嘿嘿嘿……”

  我想吐,果然是这种情节,想起她看到我淋浴后的表情,原来那是在看一块上好的材料呀,还是我自己把自己给洗涮干净了等着被宰,呕死了!

  “婆娘,别跟她啰嗦了,天就快亮了。”那个男人唯一的一句话成了我的催命符,他的声音同样难听得可怕。

  “当家的说的对,这丫头是有点骨气,也聪明,要不然可以收来做徒弟,可惜,刚才在你身上发现了一大叠银票,你活着是不会甘心这笔钱让我们占了的,只好送你上路了,顺便告诉你,剥了你的皮,再把你的肉剁了做别人的腹中物,哈哈,你永不能再世投胎,也去不了阴间告状的,丫头,认命吧——”

  还有这一说?我吃惊,不知道我说我完全不在乎那笔钱,可以全部给她,会不会留我一命?

  我不能再想,也再想不出什么,但见她大刀高举,风一般向着我砍下来,死亡离得我如此之近,比上一次匕刃在颈还要近,那一次还有被挟持的价值,结局不定,但这一次——

  呼呼的冷风刮到头皮上,我终于忍不住放开喉咙大声叫出来:“啊——”

  把我的惊、我的惧、我的不甘、我的愤恨、我的委屈、我的一切的一切,都化作这声嘶喊,我要力穿云霄,让老天知道,我恨,恨这些莫名其妙的遭遇呀!

  我的眼已闭上,不想看到自己的血溅起,传说刀快时,头颅掉下后,眼睛仍能看见自己的脖颈在汩汩地冒血,但是刀快,似乎可以少去许多痛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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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八章 独行]


  这个镇子比起渔村来可真算是很大很繁华的所在了,将养了一个月的地方,还是第一次正式与它打照面。

  走在这怀珠镇最宽最繁华的街道上,两旁商铺林立,摊贩众多,路当中人潮如织,缕缕不断。穿在人群中,怀里有刚从一家大商号换来的银两,我开始仔细专注地搜寻要买的东西,毋必要全而实用。

  近午出的客栈,一路先是很感新鲜的左右张望这古时的商街,与现代比有太多的不一样,但又与电视剧的场景不是很一致,这也难怪,再如何照搬历史地想复古,但后人的揣想永远是揣想。

  瞧这街上,商人的叫卖热烈而夸张,竟有大追现代的势头,买卖的来往竟也颇有技巧性和攻略性,差点让我这个现代人跌破眼镜。

  一把木制的伞,能化为一坐台式的风扇?我的牙差点惊掉!

  只是想买一把伞预防秋天不得不防的雨水而已,那个中年汉子硬是天花乱缀地海说一通,说什么晴能防晒、阴能避雨,这倒也罢了,还说如果选了他家那种最美观兼最实用的伞,定能走哪都能遇事呈祥、逢凶化吉,因为那把最贵的伞是找道士开了光的,而且在伞柄处还有机关,不但也能像现代大多数的伞一样折叠,还有个活扣可拆卸自如,把它作成一个台式的会转的风扇。

  古代有这发明?我惊讶地看着这位大叔的演示,看他果然把一柄伞几个拼装下来,成了一个哗哗转的风扇,心里的不可思议,让我怀疑这是我们的古代吗?那圆形的,有着突出伞骨的平面的伞蓬让我一开始以为这就是所谓的油纸花伞,不是往下内收的半包围的篷,而是平平的在头顶向四围展开,结果这个伞篷可以在一些机关的巧妙设置下高速转动,只是拆装后被伞柄侧着支撑起,和我们台式的风扇很像。

  我惊地快流了口水,即使已过了炎炎夏季,完全不必要买这么一个多功能的、能吹风的伞,但为了能有朝一日回去后向世人现现这不可思议又带搞笑的发明,我决定用比普通伞五倍的价格买下了,这可是物证,口说无凭呀。

  后来又是连续的惊讶,我发现这里的很多东西,无论在做工还是用法上,都有一些出人意料的地方,有些思路在我们的现代也一直在使用着,这不得不让我像刘姥姥逛大观园一样的满脸土包子的表情,活脱脱地好像我才是从古代跑到了文明时代的那个人,有些无措,幸亏一路走来,所谓的创意、发明都是在生活中的一些小物品上,虽是小精巧,但已足够让我吃惊。

  在搭裢和腰囊间我做着选择,一个是搭在肩上,一个裹上腰间,两个都能用来装些路上用的物件,但这两样在小贩的示范下,我才知竟然都可以两面用,一面耐脏些的深色,一面是艳丽的橙色,却都看不出针脚,缝制的很精细,而且布局也好,好得让我想起在现代用的挎包也未必有这么合理的布局,为了我的形象,我还是选了个搭链,不过这个可以斜过胸前扣住,不影响美观也挺方便。

  一番功夫下来,到了午时,便找了家看起来就不错的饭店,用那位大方的梅先生给的银子,美美的享用了一顿,虽然多数都是叫不上名字的吃食,但我的胃口全数笑纳了,好馆子就是不一样,钱多多也的确不一样。

  自己吃着,想起梅先生的名字,呵呵,叫作梅无艳?

  那几日太生气,也一直提不起心情去想他这个人所有的一切,不过他的名字的确有意思,让人联想到齐桓王的王后——钟无艳,一个决定着齐国兴衰成败却又奇丑无比的女人,也是一个我很喜欢的历史人物,难道梅妈妈生下这个儿子时已料到他日后会多条疤痕?如果没有那条蜈蚣似的疤,他再怎么看也算不得太丑的。

  撑着肚子走出酒楼,找了家成衣店,路上总得有几件换洗的,进去后,老板夫妻两也是眼尖会做生意的,我身上穿的还是客栈老板娘给我置的衣裳,原来渔家嫂子给的那件早被吐出的杂物弄得寿终正寝了。

  结果二人围着我转了几圈,兜售的本事果不其然也是极高明的,还有画册可选样定做,样式极多,看得人眼花缭乱,心下奇异这时代真有如此多款式的衣裳?

  绢纱锦绸,样样都有,除了保持不露胳膊不露腿的原则外,这些样式看得让我大为心动,不过,我进来不是来买漂亮的,在他们失望的眼神下,我合起画册,只随手挑了几件陈衣柜上颜色粗淡、质地一看就是最普通不过的货色,大小胖瘦也比了比就算了事,根本不打算去试,付了银钱,在他们“快走、不见”的眼神中施施而出。

  又跑到最红火货最全的一家脂粉店,很满意地挑到了一个精巧易携带的粉盒——完事大吉,就差明早打包袱上路了。

  

  第二日一早,真是老天也知道我的心情不错,天高云淡,不冷不热。

  我向店家娘子请辞,顺带托她在见了那位梅先生后,代我告个别,那娘子颇为讶异的看着我说:“姑娘难道不知道,梅先生一早已结了房钱离开了?”

  离开了?我猛猛地吃了一惊,心里一跳,搞不清为什么十分的不舒服,转念一想,是自己先要离开的,怎么反倒有些不满意对方?

  就算那家伙是不辞而别,但那是他的不礼貌,我不需在意的,我们只是短暂的缘分,这缘分让我轻而易举的得到了一大笔路费,老天待我还是不薄的。

  于是在老板娘的依依不舍中离开,虽然处了不短的一段日子,但我估计她更不舍的是我们离开后,也许很难再遇到像梅无艳那样的金主了。她在他身上似乎赚得的不仅仅是一千两,言谈间早已透露她侍候我的费用都是另外计算的。

  我也压根不愿去想,自己真到了北方,找到了千百年前自己家乡的所在,是否能够如愿地打开时空之门?哪怕只有一线希望,我也得先去试试,而且有希望就有动力,它会让我在这个空间里更有活下去并好好活下去的信心,我要先找到那个湖的所在地,我从那儿来,也应该能从那儿回,我必须这么告诉自己……

  

  这个时代再怎么让我有吃惊的地方,但它的本质还是变不了的,就说这一路行来,交通的落后让我这个典型的都市人险些磨破了一双脚。

  尽管我穿着一双很舒适的平底布鞋,尽管我在现代是个体育高手,尽管我没有缠着小足走路是四平八稳,尽管我在出发时已做足了心理准备,但现在我不得不有些挫折感地坐在路旁的石头上发呆并休息。

  原本想雇辆马车的,只是很不巧的,镇上唯一一家牲口店里的所有套车都被租了出去,而且已是三天没有空闲了。

  如果还想租的话,得再等几天,说什么最近海岸上有队商旅刚刚从海外回来,把他们店里所有能拉的车都租走了,包括所有能站的牲口也牵去驮货物了,害我有钱无处雇,只是兴叹自己的运气还没完全逆转,还是很倒霉。

  我当然不肯坐等车队回来,当然要用自己的11路公车去赶路了,并且想着能赶到下一个镇上,再寻家店租一辆又快又好又舒适的马车来慰劳自己。

  只是这里不但交通工具不发达,连道路也不平坦易行,要么是石块遍布,要么是泥泞曲折,最好的也只是高低不太平的黄土路,真是想念那铺伸平直的柏油路!

  加上自己不熟悉路线,更谈不上了解这个时代的任何情况,虽然想买张地图好减少些走冤枉路的可能,但无奈的是,偏偏就是找不到卖地图的所在。

  我揉搓着发酸的腿,脱了鞋,心疼地看着自己脚底的水泡。

  显然我所处的位置还在这个国家版图的边荒地带,虽然沿海,但我深信绝对要比那丝绸之路好走百倍,可是在我整整走了两天之后,所路过的地方都是些小村小集,连那个怀珠镇的一半也比不上。

  每次夜宿也是深怕错过宿头,不是赶在日落前连跑带跳地紧走几步好寻处客店,就是在不到傍晚时就得投宿,因为走一处都会打听下一处的远近,太远的,只能提前投店了。

  这种无所适从的慌恐绝不像小说里写得那么浪漫、有趣。

  孤身一人,还揣着大把银票,要紧守财不露白,还要尽量让自己不惹人注意。

  所以自己在一离开怀珠镇后便寻处无人的所在,用买来的化妆盒,精心且刻意将自己描绘,并且总结上次的经验,只在脸上点了不多的几颗痣。

  真是感谢,好价钱买来的好东西,不但不容易见水糊妆,而且效果更加逼真,比黄豆还大的痣横在脸上最醒目的两处位置上,一路行来,是自己的后顾无忧,就算大剌剌和许多人躺在大通铺上呼呼大睡,那些人也不愿多看我一眼。

  为了安全,更为了不使自己显得有钱,我夜里都会选处多人住的屋子,好在每个小镇,好厢房没有,便宜的通铺倒是不少,外出的老女人也不少(似乎没几个比我年青的女子在外投宿),夜里挤在一起,难免恶心,但恶心比起危险,我还是选择恶心。

  抬头望望,天色还早,根据两天来的经验,那些人所说的下一个镇的距离,就算我走三步退两步,也应该能够在天黑前赶到。

  我得稳稳计量着,不能出了些许差错,自己得保护自己。

  我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可以依靠和能保护我的人,突然想起梅无艳。

  他说过可以送自己一程,自己拒绝了,不是没有犹豫过,只是自己是普通人,不能和那种刀尖里打滚的人混在一起,他一出现就是凶仇和追杀,和他在一起难保不被牵连进去,浪迹江湖的刺激可不是我想要的,我只要平平淡淡、安安分分地生活,但现在这种生活被一次莫名其妙的郊游给彻底毁了。

  烦乱的想着这些,心情变得恶劣,穿好鞋子站起,发现天在不知觉间竟有团团乌云滚来,来得很急,眼看要把一场大雨下。

  我连忙抽出那把花高价买来的伞,希望它不是绣花枕头,能派上用场,然后抱在怀里,开始踏上征程,笑了笑,还真得能称得上是征程。

  狂风骤起,豆大的雨点像石头一样砸下来,我顶着风,举着伞,开始后悔为什么买这么不实用的伞?

  伞蓬平平,怎么遮得住雨,只是这秋日的雨为何却来的这样猛烈?就算是换把普通的伞恐怕也抵不住狂风斜吹进的雨点,这时更需要一件蓑衣,自己怕它太笨重麻烦而没买呀。

  在少见的大雨中,我的头被吹得生疼,眼睛模糊地辨认着方向,想在这一片天昏地暗中找到光亮。

  不知道顶着风逆行了多久,久得让自己浑身湿透的身体都有些麻木了,我突然发现了灯火,那是蜡烛发出的光,但这点光已成了我黑暗中的导航灯,我兴奋地打起精神,一步步挪过去,看到了摇摆的“酒”字大风幡,高兴的知道自己来对了,这是一家客栈。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转载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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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七章 绝不同路]


  眯了眯眼打量,不得不承认,他一眼望去,如果挡住那张脸,可真是个飘逸出尘的好轮廓呀。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眼里仍旧是片浮云,我不禁再看一眼天上,这男人,上辈子活在天上吗,干吗弄得不在尘世间的模样,遗世独立的清冷呀,虽然顶着一张丑恶的脸,但那双眼,怎么就那么的出奇呢?

  我本不打算理会他,要把他当作空气一样忽略掉,但刘嫂的话突然传到大脑,他这些天真得为我做了那么多事?包括整日泡在灶房?我喝的可是一日三次现熬的药呀,每副都得熬个把时辰才能出炉的。

  这可不是花多少钱的问题,至少看得出这个家伙很有诚心,而且清毒后,他曾把内力注入我体内,功行三十六周天,收功后,见他额际出汗,脸色苍白。

  如果换一个差不多正常点的人,犯不着花费这么多心思的,早扔下我跑了,反正这时代就是通辑犯也能溜得找不到人影,何况他真抛下不管又会有谁知道?我早化成一滩乌水,在那颗歪脖树下的大石头上。

  想到此,我也犯不着耍那小心眼儿了,虽然小心眼是女人的专利,但我是21世纪的新女性,不是不明理的难缠角色。

  于是停住动作,走过去,笑了笑:“我已经完全好了。”

  他在高处,低头看我,我只好也站到台阶上,还是比他低,我又直直走进他住的这间屋里,同我那间差不多的布置,只是离我那间隔了一段距离,怪不得这些日不常见他。

  “进来一起坐,有话和你说。”我招呼他,一副心平气和的样子。

  他还真不赖,十分听话地跟进了屋,坐在桌子的另一边,并且勘了两杯茶,一杯放在我面前,一边放到自己嘴边。

  “我感觉不出自己的身体还有哪儿不适了,所以该是我们说再见的时候了。”我打算开门见山的道明意思,而且已这么做到了。

  他端着茶杯的手停住,似乎抖了一下,不过我觉得是我眼花看错了。

  “我得走了,这只是客栈,不是常呆的地方,相信你也不会想要一直住在这里吧。”我在酝酿我接下来要说的话。

  他依旧不多言,我本就没打算听到他的什么回应,于是继续往下说:“我并不真正来自那个渔村,所以那儿也不会是我要去的地方,你是明眼人,应该早就看出了。

  他呷了一口茶,速度很慢,依然没有说话。

  与此同时,我吸了一口气,将身子转向他,整个上半身前倾在桌面上,紧紧盯着他的眼睛,“有个问题,希望你不是沉默,而是能够回答。”

  他再次停顿,看来那杯茶在我的喋喋不休下是喝不下去了,只能重新放回桌上,并且淡淡地回应:“问吧。”

  真要问出口,我又有点犹豫了,但事关我能否顺利回家,必须得一不做二不休。“你是否很有钱,哦,我是说,你是否还有很多银子,就是说,目前你除了最近的花费,身上是否还留有许多银两?”

  顿一下,我又补上:“也包括银票。”

  心开始紧张的咚咚跳,他会怎么回答?会看破我的目的,回答说没有多少了吗?我是不是不该那么问,应该直接问他要才对吧?

  正忐忑不安中,他的话音飘了过来,“还可以。”

  还可以?那多还是少?我怔了一下,挺直了后背:“对你的回答我该怎么理解?”

  他笑了,我吃惊地看着他,他是在笑,唇角牵扯的弧度并不大,但那双眼分明有笑意在闪,仿佛无数颗星星落了进去,晶莹闪耀,漆黑的瞳仁坠入了星河,美得让人失神。

  在我回过神后,才发现自己大张着口,很没有形象的看着他,而他的笑意渐淡,从怀里取出一叠纸张,放在桌上推向我,“如果需要,拿去。”

  他刚才的笑奇异的抚平了我一开始因张口讨要钱财的尴尬,那让我感觉自己像个叫花子,虽然我喜欢钱,需要钱,但并不代表我希望总是不劳而获。

  不过,他那个笑,为何竟有那么大的魔力,如果我的一笑也有那种神奇,怕不迷倒一大票男人?必竟我的面孔比他强了许多,只是他脸上这般凶丑,我怎么会觉得他美?一定是那双眼睛在作怪,如果我不盯着那双眼,定然不会有这种感觉。

  我又陷入自己的思绪中,显然忘了那一堆纸张,以致于对面的人不得不轻轻咳了一声提醒我。

  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又发现这个举动打破了我在这里很不容易树立起来的成熟形象,连忙放下手,正了正脸色。

  抓起那堆纸,上下左右研究半天,终于肯定这些一定就是所谓的银票,因为一个印章明显得盖在那里,虽然我还看不太懂这些文字,应该是繁体字,可又不太像,平日我倒也常看些文言文的东西,包括近代的一些白话小说,但显然还是不能将这些字全数认出,是不够精通吗?

  “全国各大票号通用。”

  他一句话又作了注解,我“喔”了一声,开始专门辩认和计算这上面的数字总和。

  好在数字都认得准,可心算不够快,一张张数下来,自己还没算清楚,对方又开口,“大大小小面额的加在一起应该有七千八百六拾余两。”

  “啊?!”我的下巴差点惊掉。

  这人是不是脑袋有问题,出个门带这么多钱,莫不是打算十年八载的都不回家?

  有可能,他与那个死老头都是个练家子的,看来的确是江湖上打滚的那号人,说不定有今天没明天的,怪难一掷千金,敢情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大手大脚惯了,不过,他倒底什么来路,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够吗?”他见我又发呆,难得主动地问了一声。

  我还是忍不住抓抓头,一边思量一边说:“岂止是够,是太多了,我用不了这么多。”等我回去了,这些就都成了无用的废纸,不过这最后一句没说出来。

  我抽出几张小点的面额,约有个千余两,然后把剩下的大面额的又找推回去,“这些还你,太大的面额于我不利,容易引来贼人,而我也用不了这么多,够我回家就成了。”

  我在心里暗自估摸着,自己如果直往北去,能找到我在现代家乡的那个位置,说不准能找到回去的门路,几百两银子就够我花许多日子,一千两已是很有保障的数字了。

  “你并没有拿去我的全部,无需还我。”对方并不接过我手里的银票,顿时让我觉得的好笑。

  “你有钱的很啊——”拖着长调有些讽刺的自嘲,“这么看来我反倒因祸得福了,如果不是被你牵连,路费也没有这么快便能解决。”

  心里一想,何尝不是?自己莫名其妙来到这儿,身无长物,除了脖子里的一条生日时妈妈送的项链外,自己的随身物品都在挎包里,而那个包随我一同落水,也许就永沉湖底了。

  我的价值不菲的最前沿的手机呀,还有我那一套刚买的美宝莲化妆盒,那可是为了犒劳自己刚刚被升职加薪,又因优秀完成一个大Cass而被公司特意放假三天后,才刚刚买的,谁知还没被捂在手里暖热就那么呜呼哀哉了,早知道,就不要公司给假了,也就更不可能去那个该死的湖边了——

  愁眉苦脸中,也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一个早该问的问题。

  “我们先不说这些,你要认真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再来考虑留下的这些银两够是不够。”

  早就憋在心里许久的疑惑了呀,想问那老板娘,又觉得不妥,一个好好的大活人真问这些问题不会让人奇怪吗?思来想去,只有问眼前人更为合适。

  见他盯着我,显然在等我的问题。

  于是清清喉咙,咳了两声,才一本正经地问出口:“我只想问你,现在是哪朝哪代,皇帝哪位?”

  然后紧紧盯着他,看到他眼里果不其然地也现出疑惑,但仅仅是一瞬间,这让我多少有点安慰,至少选作他,他不会婆婆妈妈地反问一堆。

  “宏王朝,皇帝?是指王吗?”

  啊?——

  沟通有误?我的心脏猛缩,希望自己听错了。

  “如果是指王,当朝的王是宏王朝第二世王——煜王。”

  他接下来的注解,让我的冷汗哗哗流下。

  “你确定?那你告诉我,这是公元哪一年?”也许是我历史不够好,不记得有过这么个朝代,虽然我看过全文的《资治通鉴》,不只一遍。

  “公元?”他的迷惑让我有些喘不上气来,“公元是否指年代的计法?”

  由于太紧张,几乎忘了呼吸,不得不深吸一口气,再接再厉:“先不说这些,你可知道北方是否有个太原府?”

  最后一丝希望了,我的神筋绷到最高点。然后在他略一思考后,肯定的点了点头,并回答了一句“太原?喔,在北方确实有这么一个地方,似乎是个不小的镇。”

  镇?难道他们管现在的太原叫镇?不管这些,只要真有太原这个地方,我回家就有希望了。

  他的回答足以让我雀跃,如果前面的说法是认知的差异不同而有沟通误区的话,那这个答案应该不会错了。

  太原是山西省会,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即使我掉到一个守旧的时代,但看这些人的生活条件,也不至于跑到二千五百年以前去。

  他们的衣着我虽不是很清楚倒底介于哪个朝代间,但很可能是某个历史极短,说不准过几天就会改朝换代的小国家,宋太祖平天下、统一江山前,不也是有很多小国吗?那记史文人许是不值得为了这么个不值一提的小朝代而去劳动大笔的。

  我的心鼓荡起来,恨不得马上出发,见对面那位仍没收回大把的银票,看来是真不在乎这些了,于是又抓回怀里,愉悦地说:“明天我会上路,在此先道别了。”呵呵,省得明天再跟他说些客气的话,一并儿在此说清了,便得回屋收拾收拾,再上街买点赶路要用的东西。

  我一脸睛朗地站起身,打算心动不如行动。

  “你,要去太原?”他的问话飘了过来,我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已开始琢磨得准备些什么行礼才好呢?

  “此去北方,路途遥远,姑娘打算一个人上路?”

  嗯?我看看他,见他重新端起凉了的茶慢条斯理地喝着,思讨:此去北方是有些距离,不过中国的版图在脑中还是很有印象的,如是这是东海,到位于腹地的山西太原,虽然是不太近,但若比起去福建、云南那些地方,可是近了不只一倍,大方位弄不错的话,我最多需要十来天,一定能到了那儿,只要下功夫,也一定能找到回家的门路,必竟我的到来就是一个异象,这世上不可能只会发生一次异象的。

  心中一番计量后,我看着他,开出了我和他认识以来的第一个玩笑:“你这么问是为何,难不成是想和我一路,又或者要专程送我?”

  他的眼神依旧的像有一层迷雾在萦绕,让人看不透倒底在想什么,不过他用语言回答了我。“此去山路迢迢,匪患众多,如果姑娘无人相伴,我可以送姑娘一程。”

  他的回答让我彻底抛开了这些日子对他的怨恨与不满,也开始比较能接受来到这个时代后的种种不适了,至少自己运气还是不错的,受伤、中毒,但所遇的是个有责任感的君子,像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大丈夫。

  我笑了笑,不再是冷笑对他:“不,谢谢你的好意,我与你绝不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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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六章 一掷千金]


  痛苦的一个月。

  从来没有想过,被人当料理一样放在桶里,现火加工的滋味竟是要做人上人,吃得苦中苦的感觉,而我只是要活下来而已。

  当时除了脖子和脑袋以外,全部被卡在一个只留了个圆洞的桶里,上面像上了古时押解犯人的枷锁,下面则酸痛无力,坐也坐不稳,于是圆洞更像用来上吊。

  而那位所谓的梅公子,美其名曰地说药浴的火候要不温不火,差一分都不行,亲自坐镇添柴烧火,让我痛苦的眼神能无时无刻不盯着左前下方的他,好把一腔怒火随时化作眼神的利箭刺向他。

  生平怕极了蒸桑拿的我,一遇那样的湿热,就会有窒息的感觉,躲不能躲,生不如死。

  直到那位客栈的老板娘在梅混蛋的指示下,不停递来一个细口大肚的瓶子,里面是她进进出出跑到室外带进来的空气,反复不停地伸到我的嘴边,为我输送一点新鲜的氧份。

  一连七天,每次蒸到一半,都会往外狂吐,吐出一片浓黑的水雾,带着难闻的臭味。

  据那老板娘说,我苏醒前吐出的东西要更臭百倍,并且是狼籍一片,当场把她熏得也几乎要吐,反身便跑了出去,丢下我和那个处变不惊的梅某人,让她从那时开始,对这个疤脸汉子除了有对多金顾客的讨好以外,更多了惊佩,当然还有好奇,好奇我们的关系,好奇我们的身份,却聪明地掖在嘴里、放在脑里。

  但我非常失望自己每次吐得天昏地暗时,没能如愿把那些东西吐在那个烧火的人身上(他似乎每次都能在电光石火间使展腾挪身法躲开)。

  七天,整整七次,每次忍受一个多时辰的熏蒸,也每次在连苦水都吐出后,便失去知觉,至于是怎么被光溜溜地搬回床上的,一无所知。

  终于,七次的药浴,一次比一次吐得颜色变淡,一次比一次吐得量少,也终于在七次后,被宣告体内余毒彻底清除,可以放开肚子吃东西了,在那之前,每日里的饮食量是仅能维持生命而已,不然吃得再多,也会被吐出来,越多感觉越不好。

  我咬着牙啊,承受这一切,如果不是狂热地渴望着能回到现代,早已抵受不住那种酷刑,要活比干脆死掉还要难受。

  然后的二十余天,我无法想像,自己竟然也能在穿越后享到这般待遇,以为自己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就是受罪的。

  我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吃,吃各种各样的粥,软而烂,有我在现代经常吃的——薏米粥、香米粥、黑米粥、红豆粥、芝麻粥、银耳粥、莲子粥、肉丝粥等等,还有些叫不上名字的古怪的粥类。

  也有我在现代只闻其名,未见其实的雪燕粥,还是极品雪燕?

  喝了几日粥,开始穿插各种各样的汤类,党参三黄鸡汤(如果那时有乌鸡,我想会变成乌鸡汤)、山药木耳兔肉汤、还有各种各样的加了乱七八糟说不出名字的药材大补汤,这后者的味道苦涩的生猛,喝得我现在是一闻到味道就大皱眉头,管它是不是能调养身子,一概不想再看见。

  一日五次,轮翻轰炸,轰得我想跳出窗子,在那客栈的后园里猛跑个十几圈,总之,至从毒清后,我的酸软无力,经过这一个月的密集调养,变得又是生龙活虎一个,而且面红耳赤。

  “刘嫂,快别来了,我已好了,你再灌我这些,我会内火旺盛、吐血而亡的。”一眼瞅见老板娘又端着瓷盅进来,我想立刻缩进哪个地洞里。

  “呵呵,姑娘别怕,这是莲子羹,梅公子吩咐了,姑娘的身子大好,那补汤可以停一停了,只需在粥上下功夫,”她边说边把盅置在桌上,拿了汤勺盛在碗里。

  我虚惊一场地坐回桌边,看着这个粗壮的女人,由衷感谢:“谢谢刘嫂多日来的辛苦。”

  这个女人似乎是这店里唯一的女眷,我那时连起床都困难,她除了端汤盛药,还要侍候我更衣梳头,甚至如厕也由她一旁帮助,更别提那月事来时,亏得她在身边,不然在这什么都不对盘的古代,我不知自己会遇上怎样的难堪。

  “姑娘哪里话来,”她竟有些捌扭地红了脸:“说起服侍姑娘,小妇人我也是指使别人惯了的,能做这些活,哦,那个,也是看在银子不菲的份上。”

  她很坦白,坦白地褪掉了初见时商人的势利和谄媚的嘴脸,这多日相处下来,她的勤恳、精心我是能体会出来的。

  “他花了很多钱?”我想过能让一个老板娘这样精心侍候我这个素不相识的外来客的原因有可能是这个,只是会花多少银两?

  老板娘笑了,“说起这公子,倒也真是个一掷千金的主,初来时,怀里抱着个姑娘,而姑娘你从头到脚,所有能看得见的皮肤,都是血红的吓人,我们正犹豫着赶了他出去,不想他一出手就是一千两银票,只说要两间最安静不受打扰的上房,便命我速去准备热水和盆桶,后来你蒸浴的那木桶还是他画了样儿,让我们找工匠连夜赶制出的呢,呵呵,虽说姑娘五日后才醒,做出来的早了点,但有备无患呀。”

  “一千两?”我吃了一惊,口里的莲子差点吐出来,我虽未在这里有过具体花销,但从小渔村那些朴实的人口中,也大略知道这个世道是和我所知的古代的物价是一样的,一户平头百姓,一年的用度也只不过需要三五两银子而已,局促些的恐怕连三两也用不了。

  整整一千两呀,放在现代,那可是一个百万元户呀,不,是说不清的身家了,一出手就是百万元的手笔呀。

  吞了口口水,又听到刘嫂有些讶异地反问:“姑娘不知这些天那公子的花销吗?”她的表情好像我是白痴。

  “姑娘这两天吃的,可都是我们这些人一辈子也吃不着几回的东西,有的甚至一辈子也见不着呢,我们这儿虽是个大镇,但可不是什么帝王脚下的繁华所在,好多东西是有也没有的,说来奇怪,那公子也不知拖了什么人,这些天陆续地有陌生面孔的汉子来这儿,送来一批又一批的东西,要么是各种珍奇的药材,要么是各地上等材质的吃食,小妇人估摸着,那也是一笔昂贵的花费,我亲眼见着了一根成了人形的野山参,那可是假不了的……”

  我的嘴巴越张越大,听得越来越吃惊,我一顾地沉浸在身体的不适中,并一直恼火着,忘了思讨这可不是物流发达、人均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现代,这是一个靠鸿雁传书,南方的芒果运不及北方、秋天的水果放不到来年的时代呀,还有成了人形的野山参?好像是千百年的孕育才能长成那样的吧?

  我开始大把大把流冷汗,银子呀,我可爱的银子呀,如果那个衰神把那大笔的银两直接给了我,嗯,再换成价值连城的珠宝古董,最好是小巧又易携带的那种,比如说是什么秦始皇时期的和氏璧之类的,我拿回现代,怕不发痛了?还用得着我日日辛苦的打工吗?

  “姑娘,那梅公子对姑娘可真是虔心呢,除了给姑娘不惜银两置办一切外,还日日亲自为姑娘窝在那油烟味极重的灶房里,亲自为姑娘煎熬每一顿补汤补药,而你的那些粥类,他也在一边常常监督着,唯恐少了一顿,也唯恐营养不够全面呢……”

  哦?我听得发怔,冷汗变成一头的雾水,七日的蒸浴后,便不怎么看到那号人物,只知他没有扔下我一走了之,但不知他还做了这么多的事情。

  “小妇人活了大半辈子也没见过哪个男人肯为了谁做过这些呢,有钱的主儿,也多是吩咐了旁人去做,有几个亲力亲为的?”这个妇人絮叨着,并且终于忍耐不住的把窝在心里多日的好奇问了出来,“但不知姑娘,和这位公子倒底是个什么关系呢?你们,哦,说夫妻也不像,姑娘不像成了家室的人,可如果不亲密,那公子又怎肯……”

  她未竟的揣测是想让我来回答,我嗤笑一声,“刘嫂想太多了,那个梅无艳只不过是在弥补自己的过失罢了,而我的中毒因他而起,此毒不是平常的毒,他凡事亲为只是身为他妙手回春的手艺不肯假他人之手罢了,必竟你们不是懂医的人,汤药的火候怎么把持的住?”

  我打断这女人的臆想,他们的观念陈旧,总会把男女之间想得不甚干净。

  “可是——”她的神情看来不信,但她是迎南送北的客栈老板娘,是惯于看人脸色行事的,懂得分寸,所以又压了回去,不再探问,收了我的碗勺,离去。

  我前些日已能下地行走,现在感觉满肚子的吃食需要消化一下,便也推开门,走到庭院中,站在这客栈安静整洁的后院,抬头看天高云淡,不知不觉间,已经是初秋了。

  七色断心丹呀,害人不浅!

  “这毒药有何厉害之处?如果毒发还没有解毒来得痛苦,倒不如让我毒发而去!”我曾揪住那个叫什么梅无艳的疤面人问过这个问题,他同回答我问他叫什么名字时一样,很痛快,并无所隐瞒的样子,我也才清楚这可恶的毒药为什么值得那个死老头珍藏二十年。

  七色断心丹,闻其名,也知和“七色”有关。这毒的成分我不清楚,就算他说给我听,也听不懂记不住,但发作起来的症状却是狠毒无比的。

  说起这毒,并不是立即要人命的,但潜伏时间也不久,它会一步步断人心脉,而且是一步步在断心脉要了命之前,让你倍受痛苦。按我当日服药的时间来算,如果不是我的莽撞加速了药性,他发现我时,最多只是刚刚毒发,但当时却已在毒发的第二重,结果我被他找到并抱到客栈时,已经是第五重。

  照他的说法,此种药最初会让人心脏猛地抽痛,那种痛不是常人所能忍受,除了流冷汗,全身的肤色也会变得惨白;接着,似乎抽痛过去,人会清醒一阵。

  但不久后,第二波疼痛会随之而来,会更痛十倍,疼得不能让人昏睡过去,只能生生的承受那种痛,全身的肤色会变为焦黄;痛过一柱香,暂时又会没事,接下来以此类推,痛会一波接一波来,一次比一次时间间隔的短,一次比一次痛,皮肤的颜色会依次变为粉、青蓝、绿、红、紫、最后是全身乌黑,让任何人也不愿多看一眼,然后在世人的嫌恶中全身血管爆裂,流着乌血而去,而谁不小心也沾上那血的话,也是定死无疑的。

  我当时讶异的听着,怎肯相信世上有这种歹毒又不可思议的东西,皮肤还会变色,还是七种颜色?以为是画彩虹吗?

  我立刻提出质疑,质疑发生在我身上的实际是,我从第一次猛然的痛中昏睡过去后,中间根本没有苏醒过,更别说他口中的什么痛得连昏都昏不过去的感觉。

  他只淡淡看我一眼,回说,那是他在发现我时,立即为我点了某些穴道,让我无法痛醒,而他抱着我寻找落脚点的路程上,也挡不住我毒发的迅猛,到客栈时,已然是第五重——全身血红了,未了,他还有意无意地提及如果不是我急速行走,那毒的整个运行时间根本不会那么快,快得他以简单点的办法都无法抵挡了。

  哼,如果揪其元凶,只能是他和那个死老头。

  他的话只会让我更加痛恨这次莫名其妙的灾祸,所幸我换下了牙儿,如果是那孩子,那般小的年龄能忍受得了那种痛吗?

  就算他回到村里并开始筹治,毒也是漫延全身了,何况他口中的简单点的治法也只是比我所受的简单一点,吃到肚里运行开了的东西能让人毫不痛苦的去除?

  我伸开双臂舒展筋骨,对天上浮云一笑,我的苦难该过去了,接下来,谁也无法阻挡我要回家的意愿。

  做了一会广播体操,拉伸我这些日子缺乏煅炼的四肢,当转着腰身向后扭动身体时,我才发现不远处的廊檐下站着一个人,一个衣袂随风、翩翩而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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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五章 大难不死]


  前面是谁?背影怎么那么熟悉?那微胖的有些笨拙的身子,还有一头打卷的短发,咦,那不是我那每日里沉迷在麻将桌上的老妈吗?她要去哪儿?

  老妈前半生也算精明干练,靠着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为自己赚来一堆让她足以在周围邻居中高姿态走路的家产,而老实本份的爸爸,一辈子兢兢业业的为别人划拉着算盘,却不知二人老了老了,竟迷上了麻将,以致于一放碗筷便去报到,却让两个人的身形因缺乏煅练而飞猛地横向发展,没有了往年瘦长的俐落身姿。

  “老妈——老妈——”我拼命地叫,她不会是又想到那麻将馆搬砖块去吧?那可不行,说过她多少次了,对身体不好,尤其她和爸爸是高血压,难道还是小孩子吗?答应过我们多少次了,结果每次都又偷偷溜去,有些叹气,如果我和哥哥不是总这么忙的话,也许他们不会这么寂寞的;如果我们多抽一些时间陪他们的话,他们就不会总往麻将馆跑了……

  “老妈——老妈——”

  她为什么不理我?我想追上去,却看到两个人远远地从右边走过来,一个胖乎乎,满脸堆笑;一个瘦瘦的,像一阵风就能吹倒。

  我也笑了,这不是廷和琦嘛,她们那一脸兴奋的样子,莫不是又找到了什么好玩的去处?

  尤其是廷,对于吃喝玩乐,最是拿手,每个月都是月光族,而她那个宝贝男友也是一样,真不知他们俩个若真结了婚,该怎么活?还有琦,他的男友也不错,最近要开个公司,琦总是跑去帮忙,整天一脸的幸福模样,好像她已经成了老板娘。

  我迎上去,想问问她们要去哪儿,她们总说我,整日只晓得工作,也不晓得找个男友,更不晓得出去渡渡假,我也总是笑着回答“男人哪有钞票来得实在安全?”这次我还真想同她们出去走走,自从大学毕业后,我们这三个发小就很少在一起活动了,嗯,应该出去放松放松了。

  “你们俩个要去哪,还不老实招来!”我横在她们面前,佯怒地威协,而她们通常会不以为然的一起点上我的额头,斥道:“就你还当路匪,快一边去吧。”然后我们三个一起哈哈大笑。

  但这次怎么了,我站得离她们如此近,她们怎么都不看我一眼,我对她们的威协,她们也装作没听到的样子。

  “喂——”我要引起她们注意,才几天没见就当我不存在了吗?但我惊讶地发觉,她们两个人停也未停地,竟从我的身体中穿过去了,好像我是空气一般,就这么穿过去了。

  我合不上嘴,连忙扭过身子,想看看她们倒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理我,但一回头,人呢?这是哪里,为什么四周一片白茫茫的,为什么突然起了大雾,什么也看不清楚了?

  我开始发慌,虽然自己是个独立的女性,但并不代表我对这么诡异的情况不会害怕,我心里开始着急,想找到个出路,想走出这片迷雾,想看看我的妈妈是不是走进了刚才那间麻将馆里,想……

  我似乎紧张得有些口干舌燥,喉咙发哑,喊也喊不出来,头有些发晕,浑身开始发软,就在我以为自己将永远被困在这片迷雾中时,一道光亮骤然出现,让我一时睁不开眼,努力从眯着的眼中看去,发现那道光就亮在不远处,仿佛一个圆形的洞口横在那儿,而那道光就从洞里透出。

  我有些迷惑,有些不知所措,呆在原地,不知该不该走过去。

  这时却感到一股巨大的吸力从那个洞口发出,将我的整个身子吸起,使我整个人头朝洞口的方向横着漂浮起来。

  我开始挣扎,不愿就这么被揪扯过去,那里是个未知,我不能肯定那里等待着我的究竟是什么。

  但是我控制不住自己,那股吸力太大,大得让我的身子发疼,好疼!它突然又加大了力量,电光一闪的猛扯中,我像从一个投胎似的窄缝中猛挤了过去。

  啊——

  我睁开了眼,全身的痛猛烈地袭来,比起上次在渔村被救回时还要痛。

  渔村?我突然想到什么,惊地想坐起来,却发现有心无力。除了胳膊使不上劲,还有一阵晕眩,让我刚刚抬起一点的头颅又倒在了枕头上。

  “姑娘,你醒了?”一个充满惊喜的声音传来,接着一双手抚上了我的额头。

  我努力睁大沉重的眼皮,打量这个人,失望地看到一个插着珠钗、梳着发髻,甚至带着一双椭圆形玉坠耳环的中年女子。

  叹气,看来我没有如愿回到我朝思暮想的“现代”。

  “姑娘,你昏睡了五天,饿了吧?想吃点什么?小妇人这就给你去做。”她的语气似乎尽可能放得低柔,与她粗壮的身形很不相符,只是一张笑眯了的眼使我不得不再打量她,看到她的笑容里竟有几分谄媚。

  嗯?如此热情?就算她是我的救命恩人,但恕不相识,为什么对我这么关心,还有讨好?

  我想问问她,我在她口中所谓的“昏睡五天”是怎么回事,难道我真得有五天没有知觉?

  但我可怜的肚子却在这时咕咕地叫了起来,一声比一声大,叫的我的脸通红,叫的我不得不也去在意自己的确是饿了,饿得很厉害,饿得胃发慌。难道我这些天,肚子里一点东西也没进吗?

  “哎哟,姑娘是饿了,也难怪呢,梅公子说你在未苏醒前,不适宜饮食的,而且你吐了好多东西,梅公子亲手打理了,说怕我们不小心碰着会要命的!”她说这话的表情,活似想到了什么可怕的洪水猛兽,难道是因为想起了我所吐掉的东西?

  在我迟疑地想问明情况时,她却一溜烟的跑了,口里嚷嚷着:“梅公子早让小妇人备下了好材料,就等你醒来给你做呢,姑娘等着,我去去就来。”

  “喂——”如果我现在不是有气无力,嗓子发哑,不会让她这么莫名其妙就溜走的,我倒底在哪里,那个梅公子又是哪位?谁来告诉我?喔,肚子好饿!

  眼看这女人跨出门外了,突然门槛上又出现一只脚,淡紫的鞋帮,白得无垢的鞋底,干净的让人打心里觉得舒服。

  顺着腿脚往上看,还来不及看到脸部,那眼熟的飘逸的身姿,那像流动的云一样的步伐,那淡紫的长袍,那三指宽的横腰玉带(真得有块玉)……

  我的脸色瞬间垮下,来人到了床边,一句仿佛天外来的话:“醒了?”

  不如不问,语气里没有起伏,就像我在课堂上犯瞌睡时,耳边渐渐飘远的某位老师的授课声。

  一只手爬上我的额头,在我不耐地想抬手打掉前又缩回去。

  “不要对我说,中毒也会让人头脑发烫,否则你没法解释你们一个又一个把手往我脑壳上放的原因。”

  他坐下来,床边一直有张圆凳,嗯,我这才发现那张凳子是深红色的漆木,还有雕花镂刻,我后知后觉得开始打量这间屋子,典型的古色古香,比起我先前住的渔家茅屋强了不只几倍,虽然物件也不多,但干净明亮,还有防蚊的纱帐。

  “这是客栈厢房。”他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淡淡地说着。

  客栈?如果是客栈,那也定是上等的房间了,至少我身上的被子是锦缎的。

  “拜你所赐,我竟然没有死。”如果剧烈的心痛和五日的昏迷仍能当作是中暑了,那我真成了呆瓜。所以肯定,自己是毒发了。

  “你若呆在村里等我回去,没有急步行走加速了毒气运行,是不会那么严重的,”他顿了一顿,又继续说:“发现你时,除了一粒解毒丸,只能以银针对全身各大穴道施针放毒。”

  躺着说话输了气势,我努力想坐起来,胳膊却像面条一样发软,还打着颤。

  结果,一双手包括手臂伸了过来,绕过我的背,稍一使力,我便直起了腰,靠在床头,而腰下适时地垫了两个软枕。

  这一小小的体贴让我看了他一眼,他已坐回原位,仍然面无表情。

  “你是说倒是我的不对了,我应该相信你这个一出现就让平静了近百年的村子掀起风波的陌生人了?”

  他听了我有些刻薄的反语,眼睛对上了我的视线,我露出一个冷笑,这遭罪不是我该受的,只是因为他们的恩怨。而我生龙活虎的一个人,现在只能窝在床上,全身无处不在痛,尤其心口,像有什么利器划过一样,有种特别的难受。

  他没有回避我放着飞刀的目光,依旧的平淡,眼里的那若有似无的雾气竟让我有种错觉,仿佛对面的不是一个凡尘中的俗人。

  总之,这个人除了面貌不出色,体形、气质、声音、还有刚才那双出乎意料的修长白晳的双手……都格外出色。

  “我会负责。”他盯了我半天,就说出这么一句话。

  我愣了一下,反倒怒极而笑,冷笑是我生气的表现:“你已经把我救活了,负责是什么意思,难道这毒并没有完全解掉?又或者会落下什么严重的后遗症?”必竟那毒丸的名字让人过耳难忘——七色断心丹?还是珍藏二十年的?

  到了这时,他的眼里似乎现出一丝诧异:“你体内的毒已解了多半,余下的需要再蒸七日的药浴,配以我的内力运行一个大周天,可痊愈。”说到此,他的语气中似乎有些迟疑,“我说的负责,是指为姑娘全身大穴施针一事。”

  嗯?我消化着他的话,我的毒果然不好解,他说能痊愈,是真是假?不过他当日大可放下我不管的,既然救我,就没必要说假话,只是要蒸浴的话,不会是像电视里看过无数次的情景一样,要赤裸地坐在桶里,下面燃着柴火,把我当死猪一样的要褪毛吧?那感觉,岂不是要比蒸桑拿还要难受?

  “姑娘如果不弃,在下愿负起诋毁姑娘清白的责任。”耳旁又响起他的声音,但“清白”两个字让我吃了一惊,看向他,他的目光已移作它处。

  我开始飞速运转思绪,沉声问:“你是说你对我的全身各大穴道进行施针?”

  他点头。

  “要施针隔着衣服似乎是无法操作的?”我再问。

  他再一次点头。

  我吸了口气,再一次问:“这毒是否必须要施针才能解?”

  “如果不是毒气已至心脉,在没有专门的解药下,一粒我炼的能解百毒的清心丹,再加以独门的内力心法,可解,只是……”

  他没有说下去,但言下之意非常清楚了,如果不是我强行赶路,如果不是我远离了村子,拖延了时间——

  “你可如愿杀了吴老头?”我在提醒他,他当时的誓杀之心,瞎子也看得出来,我不会那么被动地把赌注押在他这么一个人身上。

  “我说过,他走不了的。”薄薄的雾气漫了起来,一谈到那个死老头,他的眼里就不再平静。

  “这毒是否只有你一人能解,普通的大夫无法解?”

  他似乎思考虑了两秒的瞬间,回答:“普天之下,应该除了我,只有天山顶的独绝老人能解。”

  这不得了,不用他,难道跑到天山去找那个什么老头来解?只怕离得还远,我就死翘翘了。

  “你说要负责,怎么个负法?”不会要娶我吧?想想老古人的不开化,有可能,但眼前这个男子应该不是一个腐朽教条的老顽固。

  他似乎又顿了顿,然后坚定地说:“姑娘不弃,可以。”

  “真是大义懔然呀!”再度冷笑,我可不是迂腐的古人。

  “你可娶妻?”我依旧问着问题,倒要看看这个人脑袋里有什么想法。

  结果看到他眼神变得悠远,仿佛放在了某个不知名处,并且摇了摇头。

  “喔,这么说并没打算把我当妾了?”我不管他为什么早过了古人的适婚年龄而一直未娶,至少把它当作实话,如果他说他已娶了,我会想办法把什么东西砸到他头上或脸上的,如果现在没力气做到,也要在体力恢复一点时,给他个痛击。

  “你把桌上的铜镜拿来。”我突然这么说,显然让他莫名其妙,哼,就你会扮酷扮冷?我这个21世纪的独立女性可不是你们这般浑帐男人能一眼看得明白并掌握得了的。

  他递过镜子,顺带欣赏了一下他如白玉一般的手,真是和他的人不搭调,不过我不会多想这个,而是看向镜里。

  这面镜子显然比张家的那面更加平滑,除了镜围的花纹和雕工更好,镜面看得也更清晰。

  “我脸上的麻子呢?”我斜眼看他,果然,这又是一个臭男人,如果我仍顶着满脸星星似的麻子,他还会说要负责?

  “老板娘在给你擦拭汗水时,去掉了。”他的语气淡然,而且并没有就这个问题多问一句,似乎对一擦就掉的麻子一点也不奇怪,我可以想像到我脸上沾满汗水,再有一块湿毛巾擦来擦去时,我脸上的可观壮景,一塌糊涂的黑呀,眉笔的颜色早被晕开了。

  他就算当时不在场,也能这么沉得住气?

  我笑了,“你不用娶我。”

  他的眼睛盯着我。

  “我是不会因这件事嫁给你的。”虽然我是个传统的人,在现代也不肯轻易和人拉手拍拖,而且活到二十四岁,还没有过初吻,但不代表我会因被人看过身子而就要嫁给一个陌生人。

  他的眼里明显得闪过一丝诧异,在我刻意地保持平静的外表下,和我同样平淡不在意的语气中,他是意外的,根本想不到这世上还有这种女子,在他们的世界中,女子如果被一个除了父亲兄弟以外的人碰过了手,也是要不得不嫁给这个人的,不然就只能以死谢天下,来证明清白了。

  可惜,我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你不用怀疑,我不是你们这儿的人,不会依照你们的风俗行事,在我们的世界里,一男一女,只有情趣相投,深有感情后,才会在一起结成一世夫妻,终身大事不是这么开玩笑的。”

  我还是粗略解释了一下,不能让他以及这里的任何人把我当作不知羞耻的女人,“所以你不用想着要娶我来表示负责,你刚才说要对我负责时连看我都不愿意看,自己又多年不娶,想来也是对自己的婚姻负责的人,也不会心甘情愿地想娶我吧。”

  他不语,我捕捉到他眼里有抹深思,于是补充一句:“你也放心,你的相貌也不是原因,你这个模样,还吓不到我,就算再多两条疤,也是一样。”

  这样说总不会让他心有疑虑了吧,万一说到他的痛处,而惹恼他,不肯给我继续排毒呢?我不想死在这个没有头绪的世界里,我要回家的。

  “你可以继续不说话,但我的肚子等不得了,它实在需要吃的东西来安抚它。”我抚着肚子瞪着眼,说了这么长时间的话,如果不是靠在床头,早倒下了。

  “来喽,姑娘,你的香喷喷的粥来喽——”那个中年女人撞开门进来了,食盘上端了几个小碟还有一个白瓷的碗。

  这么巧?不会是躲在门口一直在偷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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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四章 中毒]


  林间更加幽暗,一脚高一脚低地倒爬上一个山坡,我们停住。

  吴老头怕对方趁隙偷袭,竟然始终架着我在倒着走,如此困难的行程,怪不得他肯把牙儿换作我,孩子的腿脚早软,爬得动吗?

  “为何还要跟着我们,再跟,我杀了她!”吴老头的声音在耳际响起,震得我耳朵嗡嗡直响。

  我闭了闭眼,如果我一家七十八口被人杀个精光,而凶手竟躲了二十年之久,好不容易找到的情况下,我也不肯轻易离去,何况是这种衙差不办事的年代。

  疤面人只是盯着我们,我看不清他的神情,但他们俩显然对周遭的地形看的比我清楚,莫不是所谓的内力,使他们的夜视能力很强?

  我胡思乱想间,疤面人清冷的声音响起。

  “我不会放过你,你,不可能活着离开。”

  那声音说的如此坚定而肯定,使我相信他一定不会在乎我这么一个横空跑出来捣乱他复仇计划的人的。

  我死定了!

  “你、你……”吴老头的声音有点发抖,“你倒底是谁,为什么不肯放过我?我确定当年自己没有留下韩家的任何一个孽种,不可能留下,你倒底是谁?”

  “我有说过我姓韩吗?”依旧冷谈的语气中,似乎含着一丝嘲讽。

  “你不是韩家孽种?那你又为什么要找我麻烦?我在这儿躲了二十年,整整二十年了,难道还不够吗?”吴老头几乎是喊出来的。

  “喔?你难道是自己良心发现要躲的吗,如果不是二十年前有人不断的追杀你,使你无处可逃,你认为你会躲吗?”

  “你、你怎会知道?你看来不超过三十岁,怎会将二十年前的事情知道的如此清楚?你不是韩家人,又为何要管这趟闲事?”

  我很累,很想就地躺下,而不是在这里听他们的恩恩怨怨,如果不是这把匕首,我会送他们几个白眼,然后找个地方去睡觉,来到这里,夜晚不得不早睡,已养成习惯。

  我打了个哈欠,但显然被他们发现了。

  “臭丫头,如果老子今天出不了这里,你只能给我陪葬了。”说话间,一颗丸粒突然塞进我的嘴中,还来不及反抗,便被他一掌拍进了肚子里,非我所愿的被迫咽了下去。

  “这是老子秘藏了二十年的七色断心丹,算你有福气。”

  一听名字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吃了一惊,正欲开口,突觉他把我往前猛力一推,我整个人竟腾空飞了起来,向疤面人撞去。

  “啊——”我不由惊叫,不能不叫,这么高的角度,这么猛的力气,对方接不住我的话,我会全身摔散架的。

  说是迟,那时快,我安全着陆,被疤面人劈头抱住并放在了地上。

  “你中了毒,等我回来!”说罢,人也闪身不见,远远传来吴老头的阴笑:“小子,老子为了防这一天,在这里设下了机关暗道,你有本事就来追吧——”我怔怔环目四顾,真是一点也看不清楚四周,不会有蛇和其它动物吧?

  白日里也来过这儿,只是离村子稍微远了点,加上那儿的人靠海吃海,对这座不太高、没什么利用价值的山头从来不去关注,除了砍些柴禾以外,连蘑菇也不听他们说来采摘过。

  那个吴老头果真设下了什么圈套机关吗?我会不会不小心踩着呢?

  想想不可能,要设他也会在林深处设,要不早被平日上山砍柴的村民碰上了,而从一向的太平中可以确定,这浅一点地方应该不会有事。

  我回忆着上来的路,在黑暗中摸索,连滚带摔地下了山,又连跑带奔地冲着仍然点着灯火的村子而去,那里的火势看来是灭了。

  “咚咚咚”,轻轻叩响干爹家的门,开门的大山哥见我归来,先是怔了一下,接着是惊讶的表情,后来就是喜悦了。

  “孩他娘,你快来睢,妹妹回来了!”

  于是我的干嫂子也迎了出来,眼圈红红的正肿着,见了我,笑了起来。

  “牙儿呢?”我边进门边压低声音悄悄的问,怕惊了累了半夜的老人。

  结果发现那对老人正坐在堂里,眼睛紧紧盯着我,此刻也迎了上来。

  “丫头,你没事吧?”这位老伯老泪纵横,使我觉得刚才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而我原本是为了有依靠才认他们为亲,现在却是甘愿了。

  “干爹,您这晚了怎么还不睡呢,牙儿呢?”我没有发现牙儿。

  一家人过来围着我,把我按在堂屋正中的椅子上坐下来。

  “牙儿又惊又累,哄他睡了。”这位嫂子拽着我衣襟,眼泪又掉下来,“妹妹,我们都听牙儿说了,以为你回不来了,怎么能够自去睡了?本想着怎么说服大伙去山里救你呢。”

  “他们自顾不暇,谈何救我?”我回她个笑,安慰这家人一夜饱受惊吓的心。接着,起身跪在一家之长面前。

  “丫头,你这是做什么?你救了牙儿,是我们一家大小的恩人,怎么反倒跪了下去?”老爷子吓了一跳,连忙扶我,他们是一世守在这里的老实人,不知道的越少越好。

  “干爹,我要离开了,只想请问干爹,离此最近的一个城镇在哪儿,有多远?而且……”我有些为难地打住了话,不想增加他们的负担的。

  一家大小面面相觑,显然我要离开的打算让他们感觉突然。

  我咬咬牙,继续说下去:“而且,请干爹与大哥能……能资助一些盘缠……”终于说了出来,流出一些冷汗。

  他们显然还没反应过来,我再度下跪,“干爹,我今夜必须要走了,请干爹谅解!”

  我的口气很坚定,不坚定行吗?本想自己赚点路费的,谁想事情有变,我体内的什么七色断心丹已吐不出来,当务之急,是找个大夫,如果解不了,也不能呆在这里等死,那个什么疤面人那般冷清又报仇心切,就算会解毒,等他真破了机关杀了那贼,恐怕黄瓜菜也凉了。

  老人必竟年长成稳,见我不愿多说,就如我半个月前的出现一样,没有多问,只是扶我起来,并对他的儿子吩咐下去。

  “山儿,去为父屋内的衣柜里取出那个蓝色包裹。

  接着,又冲着他的儿媳吩咐,“牙儿他娘,去给你妹子烙几张饼,再烤两条鱼,把晒过的鱼干也多准备些,再把为父出门的那口水袋装满清水也给准备好,快去吧——”最后一句催促声,让依然呆着的媳妇连忙下去忙呼了。

  “谢谢干爹!”老人想得如此周到,我的声音不禁暗哑,努力把泪水逼回。

  接着大山哥出来,打开蓝色包裹,里面有个木盒,再打开,里面是一些散碎的银两,还有一串用麻线串在一起的铜板。

  “孩子,拿去吧,这是前些年干爹在年青时,曾到过外面,卖了许多鱼干,还卖了几颗贝里的珍珠得来的,只是不晓得这些铜钱还用不用得上了。

  我无语,乱世中,每朝每代,都有自己的钱币,只有金银珠宝可能不会失去它们的价值。

  “拿着吧,我们在这里自己自足,这些也用不上,再说我们还可以打捞珍珠来卖,换下银钱,就是想出外面时,也不是难事的。”

  我的泪终于滴下,他们虽然日子平静,却是实实在在的贫苦,尤其与张嘴吃肉的现代比起来,他们的生活落后的太多,靠打鱼糊口,每一个月才会由家里的男丁推着车,载着晒好的鱼干和一些放在桶里的新鲜的当天的鱼,去离此据说是非常远的集镇贩卖,运气好时,能得几颗珍珠,多卖些钱,换来布履衣衫,而这儿以沙地为主,种不了什么庄稼的,只有靠山处有些薄田。供着这几十口人的生计。

  他们中有多少人,许多年也不曾添一件穿戴。而干爹口中说的,一定不是他们平日去的那个小小集镇,他说他年青时去过,一定是更远,也更繁华的地方。

  无以为谢,我再次下拜,坚持留下部分银两,并带了牙儿娘为我准备好的干粮水袋,顺着干爹为我指的道路,在天边蒙蒙的亮色中出发了,身后是同样一夜无眠的张家四口人。

   ************************************************************* 

  日渐渐升起,夏天仍在散发它的威力,我不知道我走了有多远,只是趁着日出前的清凉,拼命地赶路。

  同样的一日一夜的不曾合眼,我努力着,虽然不知道所谓七色断心丹倒底是怎么回事,一般大夫能治得了吗?又或者我根本没中毒?

  这世上哪来那么多毒药,总是在古话本的故事中见那蒙汗药、砒霜之类的,就算有金庸小说里神乎其神的五彩斑斓的毒蜘蛛、还有灵丹妙药类的少林大还丹,但也不至于让我这么幸运地遇到百年难得一见得绝世奇毒吧?何况眼镜蛇咬了人,也早该毒发身亡了,而我现在在赶了如此长的路程后,仍然活着。

  额上沁出汗,我望望四周,顺着这个方向走来,我已看不到海岸,出了这个东海边,会是我以为的那个世界吗?我又能顺利找到回家的门径吗?冷嘲地笑笑,如果我还活着的话。

  一条黄土路直通向远方,仿佛没有尽头,这也是绕了许多弯才踏上的第一条可以算作是路的路。

  终于看到一棵树,枝叶稀疏,但下面有一块让人眼前一亮的大石头。

  有些趔趄地走过去,才发觉自己是用尽了力气才来到石块前,一屁股坐下去后,只觉得再也不想站起来。

  难道我被晒了这么一会就中暑了?心里嘀咕,抬头看看白哗哗的太阳,刺眼得不能直视,只好收回,眼前一片发黑。

  从包里翻出两张饼,还有一条烤熟的鱼,笑笑,自己闻不得鱼腥味,却是能吃熟鱼的,这半个多月,每每想帮张家一起收拾打捞回的活蹦乱跳的鱼,却一次又一次地吐,反倒成了累赘;再想起,帮嫂子生火做饭时,险些引着灶旁的柴草,于是,张家打消了让我帮忙的念头,自己成了一个无用的闲人,今天却让我这个闲人带走了他们积蓄了半生的银两。

  如果放在我从小长大的那个世间里,自己至少是能工作养活自己的,至少不会是个什么都做不了的闲人,至少是个在工作上很得上司的青睐并委以重任的现代都市白领,但在这里,一无是处!

  懊恼地胡思乱想着,觉得眼皮越来越重,心口猛地一阵抽痛,这痛来得如此突然,突然地我毫无抗拒,冷汗留下的同时,陷入了黑暗……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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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三章 又一次无妄之灾]


  终于跑近出事地点,发现大家正排了长龙,男女老少的队伍延到海边,从那里灌了水,一一往前递交,循环着往大火上灭去,淡水缺乏,怪不得大家这样,何况唯一一口井离得很远。

  “大山哥,嫂子呢?干爹干娘呢,还有牙儿呢?”急切地搜寻中,我发现了救我那户人家的张大山。这村子本是两户张姓兄弟先住进来了,后来渐渐移进的人都遵从了村落原先的起始人的姓氏,起名小张村,因这村里张姓的人家也实在占不了太多比例,而我的恩人是这里祖上的后代,也姓张。

  “爹娘还好,正在那边帮忙传水,你嫂子看着牙儿呢,他们没事。”大山一边挥汗如雨,一边应答我。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了年迈的老夫妻在海边帮忙,他们是我在这个世界最早接触的人,也是我的救命恩人,更为了有个倚靠,我已认他们为干爹娘(很现实吧,要不我哪来的吃喝?早露宿街头了)。

  “家中柴房里似乎还有两个木桶吧?大山哥?”我得搭把手,虽然我不经煅练的身体还没有这里少女的力气大。

  大山显然刚刚想到,怔了一怔,点点头,“是呀,我怎么忘了?我这就去拿。”

  “还是我去,这儿离不开你!“我拦住他,他是壮劳力,如果走开换我留下,只会耽误救火大事。

  于是,我迅速窜至半个月来居住的院落中,来到柴房前,以最快速度借着火光找到那两个闲置的木桶,拎起来,拔腿向外跑。

  可恶,这种长裙怎么能不碍事?

  绊了一跤,爬起来,将裙摆掳起扎在腰间,重新拎起桶。

  “牙儿?!”我惊叫出声,看到了闪着寒光的一把匕首架在九岁牙儿的脖颈间。

  “姑姑!”显然牙儿见了我,又惊又惧中牙齿打颤说不出囫囵话。

  我已看清手持匕首的人是谁,竟是那个家里正燃着大火的老吴头。

  “吴大叔?”一夜之间,老实巴交的邻人竟成了挟持幼儿的恶人?这是什么概念?

  “闭嘴,丑丫头,如果你敢喊出来,这小儿立成刀下之鬼!”老吴头的脸色发青,一双眼警戒地盯着四周,似乎防备着什么。

  不是他喊,我倒差点忘了,这儿的人都唤我丑丫头,不是我丑,是我让他们这么唤的。想我生在现代,虽非特别漂亮的美人儿,但一张脸上,除了鼻子不够挺外,哪里都是很入得眼的。

  那夜张家救我回来,已是众人收了鱼船正欲休息的时分,没有人看见张家搬抬回的是个什么面孔的人。我在搞清状况正式面对大家前,向那娘子讨了她的眉笔(幸好真有眉笔,不然可能得用木碳代替。),在脸上精心装饰一番,顶着无数个错落有致的麻点便摇曳着请求救命恩人暂时收留。

  不是我故弄玄虚,更不是我不相信这个时代,是我非常清楚地知道这里没有三分钟之内便会赶到的警察,更没有有序的法制,女人是弱者,而且身份低微,以丑见人,更能自保而已。

  朴实的张家人在我的肯求下,便帮我瞒天过海,也不算刻意瞒,只是从没有当着别人点破而已,所以我日日起来对镜化妆,做点精之笔,好在一脸麻子,不会有人多看两眼,没人注意过这些麻点每天的位置都有些难免的变化,我也记不牢那些点点的准确位置。

  “青刀,今日你是走不掉的。”一道轻冷的声音插了进来,这声音如此干净清雅,让人难忘,我顺着声音看到了不久前刚见过的那个疤面人。而他原来淡淡的语气里,此刻多了十二分的冰冷。

  我清楚地看到老吴头打了个寒颤,沉着声音低吼:“事情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为什么还不放过我?”

  “为什么?”疤面人似乎在冷笑,我看不出他的嘴角是否有牵动,但听到了,还有那双眼中薄雾更甚,仿佛千年的冰化成了那阵雾气。

  “你倒底是韩家什么人?”老吴头似乎对眼前人十分忌惮,拿刀的手有些轻颤。

  “想你青刀,横行一时,杀人如麻,当年只为了贪图韩少夫人的姿色,竟不惜将有恩于你的韩家一家大小,杀个干净,怎么?还怕留下余孽吗?”疤面人在步步逼近。

  “等一下!”我无法不开口了,眼见疤面人的紧逼让老吴头的手劲不觉间加重,牙儿已吓得说不出话来,布满泪水的小脸是一片惨白。

  两人似乎这时才又注意到我。

  “吴大叔,不管你做过什么,牙儿是你看着长大的。”我的声音控制不住的紧张,眼见一道血丝由牙儿脖间渗出,那是在这儿唤我姑姑的人,一个只有九岁的孩子。

  “哼,丑丫头,你以为我为了逃命会轻易放开这个娃儿吗?你求我不如去求他。”老吴头的脸没有了平日的温和,竟是阴森恐怖。

  我看向疤面人,疤面人显然不为所动,仍然在朝前走,一步步,走得慢而坚定。

  “别过来,你自诩正派人士,不会看着这娃儿因你我之事而受牵连吧?”老吴头带着牙儿往后退了退,但牙儿的腿早已吓得瘫软,他拖得很费劲。

  “如果是其他事,我会考虑放过你,不过,如果你放了这个孩子,我则会考虑让你死得痛快点。”疤面人停下了脚步,眼里一丝犹疑闪过。

  老吴头看出对方有了动摇,越发把持住,阴阴地笑了起来:“纵然我死,有当年的七十八口韩家人为我垫背,今天又有这聪明伶俐的小娃儿下阴间侍候我,我吴占山值了,哈哈哈哈……”他笑得不大声,但是狠。

  远处的火未熄,人在乱,隐隐听得有人在唤牙儿,我心一横,莫非我来这走一遭,竟是为了今天这一局?

  “等等,”我再度出声,盯着老吴头残留的笑意,“不管你是吴占山还是什么青刀,你应该看出牙儿力软,你拿他做挟持,不但不利于你逃走,恐怕反遭拖累,不如换作我做你的刀下人,放牙儿出来。”

  “什么?!”老吴头显然吃了一惊,疤面人似乎也有讶异,但没有出声,只是把始终紧盯着老吴头的目光转向了我。

  “不用怀疑,我一个弱女子,没有伤害你的能力,牙儿一家对我有救命之恩,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不管,何况我腿脚利索,你挟着我后退时要方便许多。”我必须打消他的疑虑,他显然不肯相信世上竟有这种人,肯以身冒险,愿替别人挨刀,由此可见,他以前和现在,一直是个恶人,平日隐藏得太好了。

  “你……”他有些动摇,牙儿在他怀里开始哭闹挣扎,“姑姑……姑姑……”小小的身子左右乱动,让老吴头加了劲摁住他。

  “你看,孩子必竟是孩子,害怕了,也不懂得配合,吴大叔,换成我,我会很乖,我只是一个丑丫头,活着也是招人白眼,死又死过一场,却被干爹一家救了。”

  我忍着翻白眼的冲动,谁说我不怕死,看他们两厢对峙不下,如果等会众人发现围了过来,难保这阴险的老吴头不伤及无辜,尤其是牙儿的娘,怕不肝肠寸断?我也想跑呀,可那是牙儿,换作他人,我可能早置身事外,有多远走多远了。现在却得耐着性子,继续游说。

  “吴大叔,我没有伤害性,就是你们所说的武功,如果我有,也早看出你身怀绝技,怎会让牙儿那么轻易便落进你的手里?

  显然吴老头已经动心了,加上牙儿哭得越来越大声,“闭嘴!”他喝住牙儿,转向我,“你,丑丫头,过来!”

  我走了过去,让自己坚强,或许我不会这么容易死,老天不会把我从那么远的地方带到这儿后,就这么容易让我死去,我用阿Q精神战胜自己,逼迫自己走过去。

  “还有你,如果敢靠近,我立即就杀了这娃儿!”吴老头戒备地盯着疤面人,狠声下着威胁,似乎十分肯定对方不敢伤及无辜。

  当牙儿终于离开匕刃,我也终于被架在刃下时,我看到对面的那个人一脸平静,似乎对被持人质从小孩换成我这么一个丑姑娘是乐见其成的。

  叹了口气,“我们离开这儿吧,吴大叔你总得往你希望去的地方挟持我呀。”

  “哼!”一声冷哼,死老头(暗地里我已经不能平心静气称呼他什么老吴头了,他是个恶人,无胆的恶人)带着我往附近的山坡退去,那里有茂密的林木,加上夜色,有利于他逃走。

  又一次无妄之灾,心中再一次叹气。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转载请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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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章 起火]


  浪花涨到脚边,打湿了鞋子,鞋袜间濡湿的感觉抽回我的思绪,也让我从那阵寒颤中清醒。

  那日倒底是幻觉,还是我仅仅做了一场梦?

  如果真的是梦就好了,冷笑,揪揪自己的脸颊,真实的痛感随之传来,也再一次打破我的希冀。

  望向远处渐渐亮起的灯火,还有一丛丛人影在收起鱼网,晾上的同时,一个个女人扯着自己的男人回到了家里。

  而那儿就是我现在容身的地方,一个只有二十多户人家的小鱼村。

  在我以为自己是遇到了水鬼,必死无疑地当定了那水鬼转世投胎的替死鬼时,我却在一阵巨痛中醒来。

  醒来后,入眼的一切,让我以为是一个不知何处的穷困的民屋。甚至想过,或许会是环抱着那片湖的青山中的一个未搬迁、靠山吃山的人家。

  那灰败的露着腐朽椽木的屋顶,还有横在地上的破烂的几张椅凳,再放眼搜寻,也只是些暗色的陶瓷瓦罐,零碎地搁放在周围高高低低的木柜上,空气中则传来潮湿的气息,甚至还有一股我一向躲之不及的鱼腥味,刺激着我的鼻腔,让我的胃涌起一阵胃酸。

  再后来,一张脸出现在眼前,是个用红头绳扎着朝天髻的小娃儿,一脸兴奋地叫喊着:“醒了,醒了……”

  再以后的事情是一阵忙乱,迅速奔进的几个人将我围了起来。而我从他们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的穿着打扮中、从他们有些听不太懂的话语中、还有周围一切不寻常的变相中,很快让我发现惊人的现实——我绝不是落到了我二十多年一惯生活的圈子里,而是一个绝对陌生的世界。

  简而言之,这户人家祖孙三代,一对老夫妻、一对中年夫妻,还有一个八九岁的孩子。也亏了那孩子有日日傍晚去附近的沙滩边拣拾扇贝的习惯。

  只是那日,拣着玩着,竟超过了平日回家的时间,直至明月初升,才在一块大岩石后发现被浪花卷到岸边的我,当然还有我那一身古怪的服饰。

  好在孩子天性善良,忙回家喊来大人,一家老小把我搬抬了回来,并由那娘子给我换了一套干爽的衣服,我才在身体猛烈的痛中苏醒过来。

  我在怀疑我倒底处在一个怎样的世界中时,他们也对我的来历一脸好奇。问他们现在是什么年月,什么朝代,我在什么地方时,一家老少只是笑,却回答不出个所以然,只能给我个模糊的概念,好像是在个什么东海边,会是地理课上载入地图的那个东海吗?

  直到我第二日,临门而立,便看到一望无际的大海时,才恍惚失神。

  曾想过无数次,有合适的机会一定要去全国各地看看,尤其要到身在北方的我很难见到的大海边,戏浪踩沙,逐日出日落,尽情度个假,但没想到却是这般光景下看到了向往的湛蓝碧海,怪不得一夜浪涛声,拍打海岸,也在拍打我脆弱的听觉神经。

  自己作为独立的职业女性,是见过点世面的,很快明白自己的现状,我来到了一个似乎与世隔绝的小渔村,村落稀疏地散置着二十几户茅屋,可能是怕被海风袭去屋顶,用泥浆将茅草糊在上面,露出泥巴的土黄。

  也很快明白,不是那户人家不愿告诉我具体的年月,而是他们祖辈生活在这里,由原来两三户到现在的二十几户,除了子孙,也有渐渐迁来避世的,而最后搬来的一户,也是在二十年前了,那时正逢战乱,乱前似乎是个顺王朝,有这个朝代吗?我无比疑惑,但外面的世道现在是个什么情景,显然这里的人毫不知情。

  叹气,我很想回到家里,有温暖舒适的床,有干爽轻柔的被、有一冲即净的马桶、有随便就能买来的美食,有川流不息的人群,还有工作用的与全世界联网的电脑,当然还有那一票损友……每一项我都很想念,恨不得这是一场梦,我半点也不稀罕这里唯美的风光,必竟我不是来度假,而是活生生地到了这里忍受一切不文明、不先进的东西,包括,可怜的胃口,已经吐了一次又一次,自己是从来也不巴望着吃海鲜的,一闻生鱼味就恶心。

  望着眼前的落日渐渐没在海面,有些惊觉,这可不是到处有灯火的文明城市,我来时是明月夜,现在可是月如勾也算不上得。

  准备回去了,拍拍手站立起来,又感觉来到这里后实在委屈了一向的无拘无束,趁四下无人,忙脱了鞋袜,赤脚踩在被日头毒晒了一天的细沙上,提着鞋子,留下一串脚印,自己对自己笑了出来,又怕别人听见,被当作伤风败俗浸了猪笼。

  这里绝对是封建时代,十几日来我已经能充分判断,男尊女卑虽然在这个平民的不能再平民的地方要好许多,但对女人还是有规定的。

  好在这里的人把我当作了从海上漂来的异族人,不是有个蓬来三仙岛吗?那东嬴岛他们有过耳闻吗?

  我穿得露臂又臂膝的套裙,说话也不是这里的口音,加上他们都是没有出过中国大门的良善百姓,这个谎就让他们自己去注解吧,他们又没听过小rb的八格牙鲁,何况这时的东嬴未必浸淫了中国的文化,也未必有了片假名呢。

  呵呵,我目前得努力赚点路费,好离开这个地方,去寻找回家的门路,这附近的沙滩我已摸了个透,实在找不出怎么回家的通道,必竟我是北方来的,也许去那儿看看会有点眉目。

  总不能让我再跳一次水吧,万一真淹死了也回不去呢?我看着薄日下的海面,又转身望望通向外面世界的那个方向。

  咦?

  一个点,从远处渐渐移近,似乎很快,但离得能辩清那是一道人影时,我实在移不开目光了。

  那个身影是在走吗?我诧异的瞪大眼,眨也不眨地盯着,那道身影仿佛行云流水,踩着云端而来,修长的身姿,闲雅的似乎是只能脑海中想象的步履,那么从容流畅,随意自在,仿佛最顶级的音乐大师正弹奏出的乐符,在我眼前闪动。

  不竟想起上学时,偶尔见过一个颀长的男孩,用类似的步伐从远而近踏上我乘坐的车,我记不得那男孩子长什么样子了,只记得一心迷醉于那样优美的身姿中,久久的心动。

  可是说实在话,眼前的这道身影,远比记忆中的那道更加的胜似闲庭漫步,风流自然……

  正思绪翻飞间,人已走到我近前,停下来,停在我面前。

  这么快?我吃了一惊,不由望向对方的脸。是个男人,绝对的男人,脸上最先入目的是一道蜿蜒的疤,很醒目,甚至是触目惊心,破坏了优美身姿带给人的视觉享受,而且仔细端详,这张脸就算没有那道疤,也绝对算不得英俊,唯有一只鼻子高而挺,其他的乏善可陈,不过那双眼里的光茫,嗯,竟然像有层薄雾迷漫,清冷而出尘,仿佛一切世事不在他眼中……

  我想我看得太专注了,也丝毫没受那道使他的脸看起来很显恐怖的疤痕影响,我在现代时,什么样的人物面孔会看不到?

  美的、俊的、帅得一塌糊涂的,还有畸形的、诡异的等等等等,就算生活中看得有限,但荧屏上那些为剧情而化得极致的脸,也见得多了,至少目前这张,并不能影响我的眼珠子的正常运作。

  从上到下看了个够,包括他一身淡紫的长袍裹在那挺拔长立的身上,腰间深紫的带子横拦,将他的身材衬得更加颀长,是我心目中最上乘的身段。

  “嗯,姑娘——”对方终于开口打断我无所顾及的目光。显然有一丝讶异,当然了,我笑了出来,现在这个老古人时代,不会有几个女子会这样明目张胆的看着别人的,何况一个陌生男子。

  “失礼了,公子是外乡人吗?”我得为自己解释一下,不能让他们将我这在现代完全正常的目光看作是不知羞耻的淫荡,何况,他也够不上让我产生邪念的姿色。

  “嗯,想问姑娘,前面可是小张村?”对方终于问出他停在我眼前的目的,一双眼也正停在我的脚上。

  此刻,我才发现自己仍是光着脚的,连忙低头,掩饰性的挪挪脚,脸红了起来,不是怕他看我的脚,而是很明白我的脚真得很不漂亮,宽而大,即使放在现代也是不适合穿漂亮凉鞋的那种,何况在这个女人裹小脚的时代?

  那家嫂子连夜为我缝制这双布鞋时,一脸的震惊。反观她,虽然身为最贫下的渔民,为了生计而没有像上流社会的人那样缠足,但一双天足也是小巧可爱的,我亲眼所见,而且村里好多女人却也是自愿裹了足的。

  “呵呵,天气太燥,这样比较凉爽,而且我们这儿的人家女子多数都会这样。”我睁着眼睛说瞎话,又连忙转移话题,“前面是小张村,公子寻人吗?”

  我不知道称呼他公子对不对,身形儒雅,面孔粗犷。

  对方收回放在我脚上的目光,点点头,只留下两个字“谢谢”,便调身离去。

  惜字如金。

  我偏着头见他又像流动的行云一般离去,好好过足眼瘾,才蹲下身子穿起鞋袜,这古时的袜子真不讨人喜欢,大热的天,也不能光脚趿着凉拖,又发疯地开始想念21世纪了。

  待我收拾好,天已完全放暗,我顺着远处的每家屋里透出的油灯的微光向前而去,好在这是一个民风纯朴的避世所在,要不这么晚回去,是危险的。

  月亮又该往圆走了吧?我何时才能回到我真正的家呢?眼看再过几日,每月要来报到的例假期要到了,不知这儿的女人都是拿什么解决这特殊的几天?皱起眉头,讨厌这里,还是一个贫脊的地方,不会用那厚厚的草纸来应付吧,除了粗涩,卫生吗?

  心思转念间,猛然觉得前方大亮,亮得出奇。

  接着听到人声混乱,哭爹叫娘,一片惨烈。

  “着火了?!”我吃惊地看着忽然冒起的火光,烈焰冲天,燃得很急,怎么会?

  开始拔腿猛跑,着火的人家应该是那个老吴头的茅屋,他孤寡一人,不会出什么事吧?

  虽然那是一个不怎么说话的老头,但一家有难大家帮,何况海风又大又急,难保不会将火苗吹到其他人家的屋顶上去。

  快到了,我猛烈地跑着,发现不出所料,果然有几家的屋顶也燃了起来。

  妈的,是谁和这些可怜的人过不去的,老天爷吗?

  我恨恨地想着,又突然想起刚才那个外来人,那个除了我,最近二十年来突然从外面闯入的陌生人,难不成和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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